定日法院成功调解首例涉外民事案件

政务   2024-10-12 17:23   西藏  


近日,定日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首例涉外民事案件,一场跨越国籍、跨越民族、跨越上千公里的涉外民事案件妥善解决。

  2023年1月,原告曲某(尼泊尔籍商人)与被告扎某(定日县籍商人)通过微信达成协议,原告曲某从阿里地区普兰县边贸市场商店处,向扎某供货尼泊尔木碗合计200个。其中,小型木碗100个,单价为150元;大型木碗(央子)100个,单价为500元,合计价格为65000元整。该批货物由原告曲某通过托运形式发往扎某住所地并签收后支付货款30000元。剩余35000元货款经原告曲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提起民事诉讼。

  案件立案受理后,定日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启动涉外案件审理预案,由院长担任审判长并组成涉外案件团队进行审理。案件审理期间,因原、被告双方就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涉外案件团队先后两次行驶上千公里,奔赴原告暂住地阿里地区普兰县,进行案件调查、文书送达及组织调解等。

  经涉外案件团队精心调解,当事人一致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被告扎某当场履行部分给付义务,一场跨越国籍、跨越民族、跨越上千公里的涉外民事案件妥善解决。涉外案件审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我国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

  在下一步工作中,定日县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涉外司法审判工作,以全面加强涉外案件专业人才培养、逐步积累涉外案件审理经验、全面提升涉外案件司法公信力等有效形式,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谱写“珠峰天平”能动履职担当新篇章。

终  审:温     笠
初  审:赵     磊
编  辑:郭 朋 梅
来  源:定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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