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事关禁燃、禁放!

政务   2025-01-07 18:44   安徽  

2025年

我县禁燃禁放政策

仍按照2023年12月份印发的

《临泉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

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的通告》

(临政秘〔2023〕181号)

执行

临泉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为:城关街道、邢塘街道、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田桥街道、杨桥镇、单桥镇全域全县乡镇政府所在集镇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


除上述禁止燃放区域外,下列场所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
(二)文物保护单位;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四)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教育机构;
(七)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八)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
(九)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
(十)旅游景区、林场、公园、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其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识。
来源:县生态环境分局
编辑:吴静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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