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聚一堂“同”话跨域协作,联席联动“同” 护闽湖生态

政务   2024-09-30 17:31   福建  

为进一步加强跨域司法协作,服务闽湖流域生态绿色发展,9月27日,作为闽湖流域生态环境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今年第三期的轮值法院,大田法院联合德化、尤溪法院到永安煤业公司共同召开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跨域协作联席会议。永安煤业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林杨,大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有章,德化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金碧,尤溪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岳山,大田法院党组成员池伟,闽湖水库发展中心主任余道钟以及相关负责人参加。

闽湖地处尤溪县、大田县、德化县三县交界处,而永安煤业地处闽湖流域上游,加大煤炭产业环保力度、促进煤炭产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对闽湖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当天上午,与会人员来到到永安煤业公司围绕水生态保护跨域联动协作机制开展深入座谈,就打破区域壁垒、强化信息共享、有效衔接职能等内容进行交流探讨。

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永安煤业后畬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听取永安煤业生产经营和环保工作等情况介绍,围绕如何加强协作配合统筹运用审判职能助力流域生态司法保护等展开深入研讨,并就强化山海协作、推动文旅融合、共护生态发展达成共识。


会议强调

一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协作配合力度。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及时办理流域各类涉生态保护案件,坚持“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统筹运用审判职能助力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加强协作配合,必要时实行跨区域联合办案,形成推进流域生态司法保护强大合力,开创闽湖流域生态司法保护新局面。

二要进一步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力度。依托协作机制,强化工作信息、案件线索、法律检索及工作交流,实现涉闽湖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定期不定期相互通报流域内生态环资案件办理情况,共同研究跨区域协作办案的难题堵点,打造区域生态环境司法资源共享专家库和司法修复示范基地。

三要进一步强化理论研讨交流力度。紧密结合闽湖生态环境现状、特点和司法保护需求,加强对相关适用法律和诉讼制度的研讨交流,相互学习借鉴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有益经验,联合开展流域生态保护专题调研,形成理论成果,并推动向实践转化。

四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协同力度。加强跨流域同步、互动宣传,打造有影响力的宣传态势。总结工作亮点,培育典型案例,提炼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法院司法服务保障闽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和成效,推动形成闽湖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尤溪法院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汇聚法治合力,推动跨区域司法保护协作机制落实落细,以更大的力度、更高的质量、更严的标准为筑牢辖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推动绿色转型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文稿:部分内容来源于大田法院

编辑:傅祥志

初审:吴诗园

复审:于菲虹

终审:纪宝玲

尤溪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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