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
回国福利政策
北京篇
落户政策
1. 在国外获得硕士(含) 以上学位;出国前已获得博士学位,出国进行博士后等访问研究
2. 出国留学一年以上:满365天以护照出入境记录为准
3. 学成回国两年内通过在京用人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4. 年龄45周岁(含)以下
5. 出国前已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6. 回国后,与在京单位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并按要求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
7. 留学人员的个人信息须与留学期间一致
8. 赴中国香港、澳门学习的人员,参照留学人员条件办理
福利
落户:
1.优秀人才最高奖励100万
2.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
3.提供短期周转性住所
4.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的人士可以获得100万元奖励
租房:租住提供的短期周转性住房有专属优惠价格
创业补贴: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审的,政府提供10万元企业开办费(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科研补助:获得北京市“特聘专家”称号人士可获得100万元的奖励
子女入学:留学人员在子女入学,购房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
免税购车:
为具体落实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方针,鼓励在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于1992年10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凡在国外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和进修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留学生、访问学者及进修人员学成回国一年内购买指定范围内自用小汽车,享受减、免进口零配件关税和车辆购置税的优惠
申请免税车需要的条件:
1. 以学习和进修为目的,在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正规大学(学院)、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一学年以上
2. 留学期间实际在外总时间达到270天(及)以上
3. 完成学业或进修结束后两年内回国
4. 毕业或进修结束后首次入境未超过一年
注:如有调整,以国家相关规定政策为准
申请免税购车须提供的材料:
1. 《学位证书》(留学生提供) 或 《学习证明》(访问学者,博士后,公派人员等不获得学位人员提供)
2. 有效的入学通知、学历认证(获取学位的) 或 邀请函、完成证明信(不获取学位的)
3. 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或港澳台通行证及出入境记录
4.《海关自用物品申请表》
5.《代办服务委托书》
6.主管地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
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关于受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工作
服务指南(2023年试行版)
受理范围:
符合北京城市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在京注册的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在京设立的国际组织,境外单位在京设立的代表处,境外、外埠在京设立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分支机构,在京注册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及税务师事务所。
申请条件:
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并已于近期回国,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人才引进:
1.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出国前具有高级职称,出国后进行博士后研究或进修。
具体办理流程可参考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官网
(https://www.bjhwxr.gov.cn)
参考文献(阅读原文):
https://www.bjhwxr.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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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北京海外学人中心官网
编辑|庆熙学联宣传部 黄艺珊
文案整理|庆熙学联情报部 邵沁怡
审核|庆熙学联会长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