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学年第二学期
期中考试实行
相关通知
01
期末考试
1) 考试原则:面对面考试原则
※ 经远程教育管理委员会审议开设的课程中,招生人数在150人以上的课程可以进行非面授考试。
2) 考试期间:
2024.10.21.(周一)-10.25(周五)[第8周]
3) 成绩评价方式
本科:适用相对评价[※成绩等级分布:适用于A-以上45%以内]一般大学院:适用于绝对评价
02
考试相关信息
因兵役、疾病、其他不得已的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时,根据《庆照大学校规》第44条(追加考试)第1项,经负责教讲师及开设讲座的大学院长的批准,可参加追加补考。
03
考试伦理合规事项
1)考试作弊是明显的犯罪行为,严禁试图以不正当的方法取得成绩
2)一旦发现考试作弊行为(或事后被判定为作弊),根据庆熙大学章程第七十条(惩戒)及学士运营相关规定第35条(成绩无效),该科目的成绩将作无效处理,学生奖惩委员会审议后可给予惩戒处分,因此严禁所有作弊行为。
※ 作弊类型
- 参考他人试卷、答案或或与他人串通撰写并提交答案
- 参考未经授权的资料
- 通过电子设备短信、kakaotalk等传达考试答案
(包括拍摄答题卡井收发照片的行为)
- 委托代考或者接受委托进行考试
- 不遵守监考人员有关考试的指示或干扰考试
- 其他与考试有关的可能被视为作弊的行为
※ 相关规定
• 校规第70条(惩戒)
① 学生符合下列各项中任何一项时,经学生奖惩委员会的审议后,可以给予惩戒处分。
1.违反学校规定,包括校规,或者有暴力行为、非法集体行为、考试作弊、破坏学校设施、盗窃等背离学生职责的行为。
•学士运营相关规定第35条(成绩无效)
①以下情况时,考试成绩按0分处理
1)无正当理由缺席考试时
2) 考试中作弊或替考时
3)绝对禁止抄袭、泄露试题,一经发现将受到处罚。
以上翻译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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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教务处学士支援组
翻译|庆熙学联情报部 陈栎安
编辑|庆熙学联宣传部 林元舜
审核|庆熙学联宣传部 崔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