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行动·平安护航】“马路课堂”开课啦!摩电出行要牢记→

政务   2024-09-05 18:56   辽宁  


“美丽乡村行”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一直在继续


随着越来越多人
加入摩电的“骑行大军”
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薄弱
导致
闯红灯逆行不按车道行驶
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给出行安全和交通秩序埋下严重隐患



      为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出行环境。近日,抚顺市清原县局交警大队走进农村集市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活动中,交警向广大摊主商贩和前来赶集的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通过发放宣传单、讲解典型事故案例、面对面“拉家常”等方式,向群众讲解日常出行注意事项,呼吁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活动期间,共查处摩电超载、未佩戴头盔20余起,发放宣传单100余份,安全警示教育60余人。通过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一步引导了群众树立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自觉抵制交通陋习,提升了群众自我安全防护意识。


01

不超员竞速


车辆超员竞速会导致操作稳定性下降,特别是在弯道处行驶,由于离心力的作用,易使车辆向回转中心外侧发生侧滑或倾斜,导致交通事故发生。




02

不酒后驾车


酒后驾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饮酒会导致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引起视觉障碍和身体疲劳,轻者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和人员发生剐碰,重者危及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




03

不客货混装


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车辆都不是载人的交通工具,缺少对乘坐人的安全保护措施,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差。此类车辆在坑洼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行驶、转弯或掉头时,易发生侧翻,导致乘坐人员伤亡。




04

不忘戴头盔


摩托车机动灵活但稳定性较差,在发生事故时致残率、致死率极高,因此,摩托车驾乘人员要按规定佩戴合适的头盔。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自觉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对自己、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来源:清原县局
审核:李曹亮
责编:刘   潇
编辑:武   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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