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可偏偏有人爱财,却取之用“盗”
谋取不义之财,最终难逃法网
案件回顾
10月29日10时许
新抚区某油库看门工作人员报警称
有人翻墙跳进院内偷窃30余米电缆
接警后
新抚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
发现一男子正在厂房大院内
想要扒电缆外皮
被民警当场抓获
经讯问
犯罪嫌疑人彭某国
对其在新抚区先后六次盗窃电缆
共获利一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该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非法之物不能取
不义之财不能要
偷窃电缆严重影响他人的
正常生产生活
且盗窃
破坏电力设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请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一旦触碰法律底线
终将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2024-0319-0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