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城区(银城、新营)内无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申请条件要求:
(一)一类新市民(为非本市户籍),提供身份证、就业证明(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社保或公积金证明、单位证明其中之一),无法提供就业证明按照告知承诺制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授权核查书。
(二)二类青年人(为本市户籍,40周岁以内),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证明(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社保或公积金证明、单位证明其中之一),无法提供就业证明按照告知承诺制签订诚信承诺书,签订授权核查书。
(三)申请人名下在中心城区无住房(包括自有住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公房、公租房、安置房等)。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15日止
(二)报名地点
德兴市金山大道建设大厦住房建设保障中心二楼保障办。
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证明(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社保或公积金、单位证明其中之一)到德兴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申请,填写德兴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表。
(一)租金、物业费按建筑面积收取,房屋租金9元/每月·每平方,物业服务费0.7元每月·每平方,房屋押金为壹仟元整。租赁合同单次签订时限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符合条件的,可以续租。
(二)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所承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住房建设保障中心无偿收回。
(三)所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申请审核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者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7512866
德兴市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1:德兴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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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德兴市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个人承诺、申明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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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作丨周欣格
编 辑丨王林俊
审 核丨王进保
监 制丨程建华 叶锡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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