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进一步提升群众对普法宣传工作的参与感、获得感,迁安市司法局拟开展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24年11月15日-11月30日
四、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单位将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设置一等奖,奖金500元;二等奖,奖金300元;三等奖,奖金100元。
五、征集要求
(一)创作要求
应征作品要能够充分反映普法宣传这一主题,彰显法治元素,兼具迁安地域文化特色,不得含有任何违反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风俗的内容。应征作品需图案简洁、色彩明快、个性新颖、寓意贴切,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未曾公开发表或使用过,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要适合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介宣传的各种用途,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推广运用,便于识别记忆,以卡通形象为佳。
(二)规格要求
设计图为A4(210*297mm)彩色稿,分辨率300dpi,JPG格式,不大于20MB(自行保留源文件,以便入围后调用),正面、侧面和背面等三种不同角度(一个或一组吉祥物均可,可提交多角度的图片);另附文字简介,征集作品由作品名称、作品图案、作品说明三部分组成。作品说明包括作品创作理念、设计构思、内涵寓意等内容,字数不少于200字。
六、报名方式
(一)应征者需正确填写并亲笔签署《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见附件)。应征者为机构的,须由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机构公章。创作者不止一人的,所有创作者必须共同签署。
(二)应征者需将《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扫描成电子版,连同应征作品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qapfb@163.com),联系电话:0315-7692739。一张报名表对应一件作品。邮件主题需注明“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应征作品+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如遇作品雷同时,按投稿时间靠前者为有效应征作品。
(三)本次征集活动只接受作品及相应材料电子文件的邮件发送方式,应征者无需递交作品的打印稿及相应材料实物。应征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以便获选后提供给主办方。
七、活动须知
(一)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承担法律责任。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由应征者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二)应征作品若被采用,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被采用作品的设计者需配合主办方在细节上完善作品。
(三)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附件:1.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报名表
2.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附件2迁安普法IP形象(吉祥物)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wps
迁安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0日
文章来源:迁安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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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曹冰洁
校审 | 周小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