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又称“上门女婿”,指的是男子就婚于女子家,以女子家作为主体关系的婚姻形式。离婚时,上门女婿常处于劣势地位,如果未处理好子女抚养及上门女婿后续的生活安置,极易引发次生问题。近期,广西河池都安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赘婿离婚纠纷案。
婚后,两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阿芬于2024年7月向都安法院起诉离婚,并提出想抚养两个女儿。
法院调解
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子女抚养和其离婚后生活安置的问题,很容易引发新的家庭矛盾。鉴于阿芬和阿刚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和好可能,且又是第二次起诉离婚,法官决定从调解出发,“柔和”解决。
由于两个女儿都选择跟随母亲阿芬生活,提到离婚阿刚情绪激动。称自己入赘多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就算离婚了,他也要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严重的对立情绪使调解工作难以继续开展。
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为有效避免“强调”“硬调”带来的反向效果。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分开的方式,一面说服阿芬以经济补偿的方式补偿阿刚所占的房屋份额;一面向阿刚说明离婚不离家会产生的系列问题。
法官:“那你们婚后共同建的房子,他也有份额。如果离婚的话你是否愿意以经济补偿的方式给予补偿呢?”
看到阿芳态度缓和,有所让步,双方之间有了调解的可能性,法官马上抓紧时间,做阿刚的思想工作……
法官:“阿刚,如果离婚不离家可能会产生新的矛盾,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现在阿芬愿意给你一定的经济补偿,你愿意作出让步吗?”
阿刚:“多年来,为了这个家我们都不容易。我也希望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既然她愿意给我补偿,我们就好聚好散吧。”
调解成功
为避免日后引发新的矛盾,法官以农村习俗、家庭亲情等方面为切入点,对双方进行现场普法教育。至此,这起一波三折的离婚纠纷案最终圆满画上句号。
法官提醒
在遇到家庭矛盾时,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处理:
情绪化的反应可能会加剧矛盾,而冷静的态度则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解决问题。
沟通是解决家庭矛盾的关键。可以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同时也要倾听对方的观点,避免使用攻击性或指责性的语言。
尊重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应尊重家庭成员的意见和感受,避免因为个人情绪而伤害到他人。
如果家庭矛盾难以通过双方沟通解决,可以向家庭成员的亲友、法院、妇联等第三方力量寻求帮助。
来源:河池中院 作者 都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