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唐河县的张女士与温先生各自有家庭,两人相识于学生班级群。一次,张女士向温先生吐槽遭丈夫家暴后,二人一起离家出走来到天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下一子。
“私奔”之前,张、温二人都没有离婚。张女士与丈夫育有4个孩子,温先生与妻子育有2个孩子。近日,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公开,二人均因犯重婚罪获刑。
2018年4月份,张女士与温先生在学生班级微信群中相识,后二人经常聊天。2019年6月份,张女士向温先生抱怨被丈夫家暴后,提议二人一起离家出走,温先生同意并在当时未与其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张女士一起离开唐河县前往天津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至今。
期间,张女士怀孕,温先生于2020年8月27日才回到唐河县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
2024年5月24日,被告人张女士、温先生主动到唐河县公安局大河屯派出所投案,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唐河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女士有配偶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被告人温先生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均构成重婚罪。鉴于二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二人均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从宽处理。一审以被告人温先生犯重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以被告人张女士犯重婚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来源:纵览新闻
警方通报“女子存40万在银行取时变0”:2人将存款挪作他用
10月24日,平安淄博高新就“女子存40万在银行取时变0”一事发布警情通报,全文如下:2024年10月21日,我局接辖区内群众报警称,前期通过高某某代办存入淄博齐商银行的存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取走。接警后,我局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并于10月23日立案侦查。当日将嫌疑人路某某(女,59岁,临淄区人)、高某某(女,62岁,高新区人)抓获。经初步审查,路某某、高某某共谋以高利率回报为诱饵,揽收群众资金存入淄博齐商银行,将存款回单交于储户后,二人利用持有的储户身份证、银行卡及密码将存款取出挪作他用,造成群众资金受损。二人均非银行工作人员。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山东淄博一女子多年来在淄博齐商银行存款40多万元,取款时余额却为零。10月22日,齐商银行客服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此事已向相关业务部门反馈,目前没有相应处理结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工作人员表示,此事该局已关注跟进。22日上午,记者私信帖文发布者,但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据帖文发布者称,当事储户齐女士打印近四年银行流水发现,她在银行柜台存入银行卡的每一笔钱,当天都在储户未知的情况下被提现。
记者致电齐商银行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已将该问题反馈到相关业务部门,目前正在核实处理当中,还没有相应的处理结果。该行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合法金融机构,资金雄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对于存在该行的存款,也都有存款保险,存款人可获得最高人民币50万元的存款保险赔偿。
记者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淄博监管分局了解到,该局已关注此事,相关科室正在跟进处理。
来源:平安淄博高新、此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