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强化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现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证照齐全、运行正常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白名单”(截至11月)公布如下,同时温馨提醒各位家长和学生:
在您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和缴纳培训费用时,请注意防范风险,做到“三必须”“三不要”!
“三必须”
连山范围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要持有《办学许可证》,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都不是合规机构。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周六、周日)和寒暑假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购买上述时间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课程。非学科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签订合同后再付款,务必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票据等资料(电子合同务必及时、完整保留截图),以作为维权凭据。不要向无证机构(包括无证的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任何费用。不要贪图优惠,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 (或者60课时)并且不要缴纳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用。目前,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有“预收费”和“先学后付”两种收费模式,请家长了解清楚培训机构收费模式后再缴费。“预收费”模式下,家长要通过官方免费软件“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掌上”办理报名、付费、选课、消课、退费,切勿直接向机构或教师个人转账,防止“卷钱跑路”“退费难”等问题发生。“先学后付”模式是先让学生上课后交培训费,家长要根据机构有关规定,签订“先学后付”培训服务合同,或在APP上 0元付->机构按课程计划发起消课->家长确认->自动扣费结算至机构一般账户,双方做到诚信参加培训。 在核查资质、缴纳费用时,务必亲力亲为、仔细甄别、眼见为实,切勿轻易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广告标语等。欢迎广大群众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63-8733227。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1月24日
编辑 / 李树丰
责编 / 陈荣坚
编审 / 黄春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