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打击非法捕捞,以“鱼”还“渔”修复生态

文摘   2024-11-15 18:07   广西  

原标题:以“鱼”还“渔”—— 上林县法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2024年第90期)



 为全面贯彻恢复性绿色司法理念,

2024年11月12日下午,

上林县人民法院联合

上林县检察院、

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在上林县白圩镇清水河

开展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增殖放流活动,

现场督促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的

被告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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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

一盆盆鱼苗经专业人员检验合格后,

在多方共同见证下,

10万尾鱼苗跃入河流中,

回归自然。


“在禁渔期、禁渔区内

非法捕捞野生水产品,

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

还要进行生态环境赔偿。

希望广大群众遵守

禁渔期、禁渔区的相关法律规定,

远离非法捕捞犯罪,

保护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

案件承办法官陈相表示。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


上林县人民法院将

全面树立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

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积极传递“谁破坏,谁修复”理念,

推动生态损坏修复与生态普法教育相结合,

使司法审判转化为护航绿水青山的

“再生动力”,

努力书写“清水绿岸、鱼翔浅底”

的生态答卷。



今日责编丨吧啦

内容来源丨上林县法院(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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