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363人!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招聘,面向部分医学院

职场   2024-12-31 21:48   辽宁  


2024年12月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63人公告

2024

2024年12月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63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

部分医学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就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12月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3)。

2.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7日至2007年1月6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具体出生日期的计算方法同上。

3.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承认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直接报名(择业期内未就业),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于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5.应聘人员的其他资格条件计算日期截止到2025年1月7日(含)。

6.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招聘院校注明“国内部分医学院校”的岗位,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招聘院校注明“省内其他医学院校”的岗位,采取面试笔试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步骤

报名网址:沈阳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1.招聘岗位查询。招聘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2024年12月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3)。对招聘资格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解释说明。

2.报名。2025年1月7日10时至1月9日12时。届时,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五、考试考核

1.招聘院校注明“国内部分医学院校”岗位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2.招聘院校注明“省内其他医学院校”岗位

采取面试笔试的方式。

(1)面试。

面试公告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公告内容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第3位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笔试,未达到规定的笔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当达到7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2)笔试。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2025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09:00—11:00。

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各招聘岗位确定的笔试类别详见《2024年12月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面向部分医学院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3)。

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并公布笔试更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更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下一环节。

面试、笔试成绩按7:3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面试成绩×0.7+笔试成绩×0.3(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第4位不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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