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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创新湿地养护发展机制,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生态环境部颁布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经汉寿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我县湿地碳汇资源开发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招商人:汉寿县国资中心
(二)项目名称:汉寿县湿地碳汇资源开发项目
(三)项目地点:汉寿县(西洞庭湖)
(四)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开发范围:汉寿县范围内46万亩湿地。项目开发范围包括全县符合国家政策允许和中国自愿核证减排项目(CCER)或国际核证自愿减排项目(VCS)机制可用于申报湿地碳汇项目的范围实际面积、范围以项目最终的审定与核证为准。
二、项目合作开发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项目合作开发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有碳汇开发相关内容:湿地碳汇项目开发与利用、技术研究及申报与交易;碳资产管理与咨询服务;调查规划、作业设计、资产评估。(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经营许可);
(二)具有从事国际、国内碳汇资源开发交易的专业团队、技术实力,团队成员同时具有湿地碳汇开发对应行业的中高级从业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履约情况良好。
三、报名须知
(一)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节假日)。
2.报名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国资竞价中心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73600176
(二)意向企业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纸质版六份,电子版一份)
1.《项目合作开发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骨干、技术团队、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5.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出具的近期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项目业绩佐证材料(提供“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审定项目'栏或其他国际自愿减排审定机构信息公示栏备案成功案例相应截图及项目合同)。
7.“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信用信息截图;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或信用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三)提交项目合作开发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31日17时前
2.提交地点:汉寿县国资竞价中心
(四)公告信息发布网站
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商公告。
汉寿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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