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民,电动自行车也能“以旧换新”,最高补贴500元!

文摘   2024-10-22 14:53   广东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如今,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市民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日,在省商务厅的指导下,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税务局等多部门,发布了《汕头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支持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激发市场消费活力。据悉,购买新车销售价在1500元以上,最高一次性补贴500元。



在市区金砂路的一家电动车销售门店,有不少前来选购电动自行车的顾客,店员正结合顾客的不同需求,耐心地向他们推介不同性能的车型。顾客张先生是一名上班族,每天通勤距离不算太远,但骑自行车会觉得累,开汽车又不环保,于是电动自行车成为他最理想的交通工具。“听说有以旧换新的政策,就过来看看,换台更具性价比的车。”张先生表示,通过以旧换新,不仅能够处理掉旧车,还能享受到政府和店家给予的“双重福利”,换购一台新款节能的电动自行车,让他的出行体验更加舒适。



《实施细则》指出


自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在广东省内报废已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含蓄电池),换购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并实施“一车一池一充一码”追溯管理的电动自行车,且购买新车销售价格1500 元(含)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新购车辆价格以新车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每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近日,市商务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税务局等多部门开展电动车以旧换新活动补贴申报现场宣讲活动,让更多市民群众了解以旧换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和优惠措施。而在以旧换新政策的加力支持下,消费者的换购意愿明显增强。各商家也是抢抓时机,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增加专业的销售人员,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消费者购买新车的意愿较大,经常有人来店里咨询具体申报操作流程。”品牌电动车经营者赖魏松告诉记者,市商务局等部门在现场宣讲,让他们对政策有进一步了解,下来也会配合活动开展,协助消费者完成“以旧换新”的申报。




据了解,“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已于9月底上线微信小程序,消费者可通过“电动自行车补贴”模块进入申报。消费者将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车后,凭新车销售发票、车辆登记证书和报废回收证明,向平台提交补贴申请。“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既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废旧电动自行车对环境的污染,也能激发消费市场新活力。”市商务局工作人员许智航表示,活动启动以来,得到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接下来商务部门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服务水平,加快审核资金拨付速度,让市民实实在在获得补贴。

编辑:许钊达

校对:翁夏

审核:陈群

来源:汕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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