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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155号)要求,决定对我县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就业帮扶车间),本年度就地就近吸纳泾川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经县内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自主申报,县人社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审核等程序,现将拟奖补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就业人数和奖补资金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按规定兑现奖补。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9日
受理部门:县人社局劳务办
受理电话:0933—3323393
附件:泾川县2024年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奖补资金公示表
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