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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寨村委会一组就环湖路内侧土地进行对外公开出租,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土地面积:总面积275.62亩,其中:
一片区:大坝庄子,面积51.07亩;
二片区:新沟上段,面积36.46亩;
三片区:新沟下段,面积44.40亩;
四片区:机器沟下段,面积49.86亩;
五片区:机器沟上段,面积43.83亩;
六片区:小山头秧田,面积13亩;
七片区:黑龙庙,面积37亩。
二、竞价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按照1000元/亩的底价开始竞价,每次加价不低于100元/亩,以竞价最高者中标。(竞价过程中,若出现同价,由同价者二次报价,以此类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由承租人(中标人)到村小组签订承租合同并交纳租金。如不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的视为放弃,其所交的竞价诚信履约金不再退还,归村小组集体所有。(注:竞价过程中,在同等价位上,优先本村小组村民)。
三、竞价诚信履约金:参加竞价承租人,必须在竞价前,以20000元/片区为标准,向村小组集体一次性交清竞价诚信履约金(现金)。竞价结束后成功中标的,中标人所交的一次性竞价诚信履约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村小组代管,待承租合同期满,承租人无偿自行拆除所有地上附着物后全额退还给承租人(不计利息);未中标的竞价人,现场退还其所交的一次性竞价诚信履约金。
四、租金交付方式:土地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时一次性交清。
五、出租土地年限:租期为1年,即: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出租土地种植品种:承租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滇池流域种植业正负面清单》进行种植。
注:村小组发现承租人违反所出租土地允许种植品种范围的,承租合同终止。并自行拆除所有地上附着物,在村小组规定期限内不拆除的,村小组强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有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共7天。(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12月23日09:00在本村党员活动室公开竞价)。注明:在上一轮土地出租过程中,未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不在此次招租对象范围内。
八、报名地点:石寨村委会
九、联系人:王师 联系电话:13529086571
十、附件:《滇池流域种植业正负面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晋宁区上蒜镇石寨村委会一组(代章)
2024年12月15日
石寨村委会二组就环湖路内侧土地进行对外公开出租,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土地面积:总面积181.510亩,其中:
一片区:粑粑队,面积34.3亩;
二片区:村后横路下,面积48.08亩;
三片区:蔡家沟下段,面积39.48亩;
四片区:土坊坑,面积48.45亩;
五片区:河泊村花树沟秧田,面积11.2亩。
二、竞价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按照1000元/亩的底价开始竞价,每次加价不低于100元/亩,以竞价最高者中标。(竞价过程中,若出现同价,由同价者二次报价,以此类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由承租人(中标人)到村小组签订承租合同并交纳租金。如不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的视为放弃,其所交的竞价诚信履约金不再退还,归村小组集体所有。(注:竞价过程中,在同等价位上,优先本村小组村民)。
三、竞价诚信履约金:参加竞价承租人,必须在竞价前,以20000元/片区为标准,向村小组集体一次性交清竞价诚信履约金(现金)。竞价结束后成功中标的,中标人所交的一次性竞价诚信履约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村小组代管,待承租合同期满,承租人无偿自行拆除所有地上附着物后全额退还给承租人(不计利息);未中标的竞价人,现场退还其所交的一次性竞价诚信履约金。
四、租金交付方式:土地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时一次性交清。
五、出租土地年限:租期为1年,即: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出租土地种植品种:承租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滇池流域种植业正负面清单》进行种植。
注:村小组发现承租人违反所出租土地允许种植品种范围的,承租合同终止。并自行拆除所有地上附着物,在村小组规定期限内不拆除的,村小组强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有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共7天。(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12月23日09:00在本村党员活动室公开竞价)。注明:在上一轮土地出租过程中,未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不在此次招租对象范围内。
八、报名地点:石寨村委会
九、联系人:王师 联系电话:15925166552
顾师 联系电话:13759526495
十、附件:《滇池流域种植业正负面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晋宁区上蒜镇石寨村委会二组(代章)
2024年12月15日
石寨村委会三组就环湖路内侧土地进行对外公开出租,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出租土地面积:总面积400.87亩,其中:
一片区:老八湾、鱼塘、豹子洞,面积46.86亩;
二片区:上街路,面积41.96亩;
三片区:小田地,面积29.98亩;
四片区:上村沟,面积50.7亩;
五片区:张家沟南,面积62.70亩;
六片区:张家沟北至大沟,面积38.8亩;
七片区:大沟北至石桥沟,面积38.6亩;
八片区:石桥沟至和尚沟,面积38.7亩;
九片区:和尚沟至白鱼河,面积48.2亩;
十片区:花树沟秧田,面积5亩。
十一号片区:大寺门前秧田,面积20亩。
二、竞价方式: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按照1000元/亩的底价开始竞价,每次加价不低于100元/亩,以竞价最高者中标。(竞价过程中,若出现同价,由同价者二次报价,以此类推)。中标公示期满后3日内,由承租人(中标人)到村小组签订承租合同并交纳租金。如不按时签订合同交纳租金的视为放弃,其所交的竞价诚信履约金不再退还,归村小组集体所有。(注:竞价过程中,在同等价位上,优先本村小组村民)。
三、竞价诚信履约金:参加竞价承租人,必须在竞价前,以20000元/片区为标准,向村小组集体一次性交清竞价诚信履约金(现金)。竞价结束后成功中标的,中标人所交的一次性竞价诚信履约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由村小组代管,待承租合同期满,承租人无偿自行拆除所有地上附着物后全额退还给承租人(不计利息);未中标的竞价人,现场退还其所交的一次性竞价诚信履约金。
四、租金交付方式:土地租金在签订合同之日时一次性交清。
五、出租土地年限:租期为1年,即: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六、出租土地种植品种:承租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滇池流域种植业正负面清单》进行种植。
注:村小组发现承租人违反所出租土地允许种植品种范围的,承租合同终止。并自行拆除所有地上附着物,在村小组规定期限内不拆除的,村小组强制拆除,所造成的损失有承租人自行承担。
七、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2日,共7天。(报名结束后于2024年12月23日09:00在本村党员活动室公开竞价)。注明:在上一轮土地出租过程中,未按时交纳土地租金的不在此次招租对象范围内。
八、报名地点:石寨村委会
九、联系人:张师 联系电话:15812050233
十、附件:《滇池流域种植业正负面清单》附后。
特此公告
晋宁区上蒜镇石寨村委会三组(代章)
2024年12月15日
一、正面清单
(一)粮食类作物:水稻、玉米、麦类、马铃薯、荞麦、藜麦、其他杂粮等粮食作物;
(二)油料类作物:油菜、花生等油料作物;
(三)豆科作物:蚕豆、大豆、白云豆、豌豆、绿肥等豆科作物;
(四)其他:烤烟、食用菌、饲草饲料等环境友好型作物。
二、负面清单
《中共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22号)要求“流域内禁止用大水大肥的方式种植农作物,“大水大肥大药”是管理和耕作方式的问题,负面清单以管理和耕作方式列出。
(一)四个“只减不增”
流域范围内地栽花卉面积只减不增,蔬菜面积只减不增,水果面积只减不增,中药材面积只减不增。
(二)环湖路临湖一侧,涉及面积10685万亩,晋宁区保留原种植面积的20%(原住民种植蔬菜花卉的,可进行规模化、集约化设施提升改造,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实施无土栽培、水肥一体化精准灌溉技术,确保肥水零排放)外,该区域内蔬菜、花卉全部退出。
(三)环湖路以外,限控以非绿色栽培方式的蔬菜面积及地栽花卉面积。
昆阳街道办事处南村村委会二组集体资源对外公开
招租公告
来源:尚美上蒜 、滇池南岸最美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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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李春燕、李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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