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县分配名额4名,资助标准为一次性发放每人5000元。
2024年参加高考(6月7日至9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本科新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及时向团兴海县委咨询并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的高考成绩佐证材料。成绩条或者查分的截图。
3.学生大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证明,须有社区或者村委的公章。
联系人:张超
电话:0974-8582803
2024年11月29日(本周五)12:00
兴海县子科滩镇东大街3号(兴海县人民政府三楼团县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