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积极推进基层供销网络体系建设,高质量办好供销合作社,提升供销为农服务能力,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为农服务有力、组织体系健全、服务功能齐全、体制机制完备、上下贯通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水富市供销社在前期遴选服务主体的基础上,决定对部分镇(街道)服务主体缺额情况开展补充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平等自愿、合作共赢。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合作,互惠互利。
——坚持市场主导、规范操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鼓励探索和创新合作方式,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坚持稳中求进、防范风险。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法规,严防市场和经营风险,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遴选条件
1.承认并遵守供销合作社章程,服从水富市供销社的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纳入供销社联网直报平台。
2.内部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无债务纠纷、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违法失信名单。
3.经营场所房屋结构安全,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主要经营农牧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百货等,开展物流配送服务,财务账目清晰。
4.经营的产品质量合格,价格、消防、治安等符合相关要求,有稳定的经营收入,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经济运行状况良好。
5.具备较好的环境条件,交通便利、卫生整洁、道路平整,房屋通风、明亮,室内门窗、墙面、屋顶、地面、设施设备及用品整洁,商品分区分类摆放,陈列整齐美观。
三、建设标准
基层供销社严格按照“六有五统一”的标准进行建设。
“六有”:
有证照,即基层社和代行基层社职能的实体、联合体有工商或民政注册登记的证照;
有场所,即有固定的办公及经营场所;
有标识,即在营业场所和办公地点等规范使用供销标识;
有人员,即有组织机构和办事人员;
有收入,有稳定的经营收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有为农服务项目,即有兴建、参办、领办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
“五统一”:
统一标识:醒目规范悬挂供销合作社标识;
统一标牌:悬挂水富市XX镇XX村供销农资超市或供销便民超市,具备条件的加挂水富市XX镇基层供销社或水富市XX镇XX村供销综合服务社;
统一配置:统一使用供销网络平台,统一收银系统;
统一制度:统一“三会”制度,制度统一上墙;
统一管理:统一服从水富市级供销社的管理。
四、政策支持
1.授权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悬挂供销标牌;
2.免费使用供销网络平台,开展线上线下销售;
3.免费使用供销收银系统,轻松管理进销存;
4.获得银行的综合授信、供应链金融等支持服务;
5.获得政策支持,拓展土地托管、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测土配方、农技培训、农产品收储烘、加工销售等农业社会化经营服务领域;
6.加入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合作开展农资保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再生资源回收等业务;
7.合作开展订单农业、直供直销、社区生鲜农产品直销等,形成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模式。
五、报名要求及遴选程序
(一)报名对象
承认供销合作社章程,接受水富市供销合作社监督指导,主要为农资店、日用百货店等经营服务组织。
(二)报名资料
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经营场所照片等。
(三)报名方式
填写报名表,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方式如下:水富市供销社,联系人:李楚凯,13638829218。
(四)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8日至15日。
(五)组织评选
由水富市供销社根据报名情况,按照评选方案组织实地核查,召开评选会议。按照每个镇原则上不超过2家供销基层服务主体的名额进行评选,即水富市XX镇XX村供销农资超市或供销便民超市,评选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六)签订协议
经评选通过、公示无异议的合作主体,与水富市供销社签订相关协议。
(七)提升培训
正式开展营业后,水富市供销社组织开展提升培训及推广工作。
水富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1月7日
编 辑:张治萍
审 核:熊朝松
终 审:邓旭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