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
联系人:杨 健 联系电话:22977089
附件:
1.武清区支持智慧平台建设资金申报指南
2.申报流程图
武清区数据局
2024年9月29日
附件1
为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区委“3+1+1”工作思路落地落实,根据《武清区关于支持商圈经济发展的扶持措施》等相关规定,现结合武清实际,制定本指南。
以大数据平台为核心,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面向消费者、商业企业、运营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智慧应用服务体系,具备数据获取、消费服务、交通引导、信息推送、移动支付、物流配送、公共服务、运营管理等功能,实现业态融合互补、设施智能高效、功能便利完备的服务功能。对参与投资武清智慧商圈系统的运营机构,按照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200万元,每年再根据考核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运营支持。
1.享受本奖励资金的投资企业,应承诺注册及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地保持在我区,非严重失信主体。
2.单位依法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状况、经济效益良好,具备承担完成项目的能力。
3. 项目符合本通知的支持方向,应为新建、在建项目或为2024年4月17日后验收的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4.本扶持办法各条款符合条件的可同时享受,与武清区其它政策有重复交叉或同一企业享受其他同类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落实。
5. 企业每年享受的扶持资金奖补金额,合计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对本地区的经济贡献总额。
6.其他申报条件详见附件。
(一)初审申报。申报企业向注册地镇街园区提出申报,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1.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下载本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redit.scjg.tj.gov.cn/gsxt)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信息,并打印本企业“信息类别分类”下“行政处罚信息”和“信用监管名单信息”页面。
4.项目申报单位最近一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含附注)。
5.项目申报单位法人(或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项目初审。符合扶持标准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向落户地镇街园区提出申报,各镇街园区受理后于7个工作日内对企业申报进行核查认定,并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区数据局。
(三)项目复核。区数据局组建专家评审组,根据项目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陈述、质疑答辩等情况,综合项目的可行性、建设内容、技术水平、资金预算、社会经济效益、示范作用等情况进行评价打分,择优遴选,综合评议提出评审意见。区数据局根据评审意见审核无误后提请局党组会审议,确定支持的项目及金额,并报区支持商圈经济发展资金审核小组复核。
(四)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资金拨付流程到相应镇街园区,由镇街园区兑现给相应企业。
(五)运营考核。项目单位应确保项目建设运营质量,区数据局每年组织专家对入选项目运营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扶持资金。
企业每年享受的扶持资金,合计不得超过企业当年对本地区的经济贡献总额。享受本扶持资金的投资企业,应承诺注册及主要生产、经营活动地保持在武清。
(一)本指南实施期内如遇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按调整后执行。
(二)本指南由武清区数据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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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申报流程图
审核:顾云哲 杨 健
编发:董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