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4 日 22 时许,旭日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报警求助称,在自家院子内发现一只野生动物,好像受伤了。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只见一只野生动物在院子的栅栏边休息。经现场辨认,该野生动物为 “狍子”,属于国家 “三有” 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此时,狍子情绪焦躁。民警一边对其进行安抚,一边查看情况,发现其身体状况较差,身上有伤口,身体虚弱且无法站立,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若不及时救助会有生命危险。民警立即联系东北林业大学动物保护组织,并及时将狍子送往该组织进行进一步救治。
救助野生动物不仅是挽救生命,更重要的是将生态保护意识根植于广大群众心中。伊美公安将不断推进生态警务建设,搭建生态保护治理新格局,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编辑:聂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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