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简介
2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主要岗位为管理类、业务类及基础类人员。
3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4招聘程序
(一)报名。按要求填写附件《报名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1297270964@qq.com,邮件主题:应聘公司+应聘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报名时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8:00至11月25日16:00(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24-66902222
咨询时间:9:00-12:00,13:30-17:00。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根据首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 3:1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少于3人:取消本次招聘
2.面试初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语言表达、个人素养、工作经历等。原则上按照不低于 2:1 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3.复试主要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4.以复试成绩做为最终成绩。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5.具体初试、复试时间、地点会以电话形式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五)监督审查
本次招聘纪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监督,参加监督人员严肃工作纪律,严谨任人唯亲、弄虚作假,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一经核实按规定处理。
(六)体检与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
1.体检。由拟聘人选到正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承担。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背量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招聘方将采取第三方背调机构进行背调,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沈阳盛世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24-22706077
(八)录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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