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4〕121号)的相关规定,现印发篮球项目、三人篮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请各有关单位和运动员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篮球协会篮球项目、三人篮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
联系人:高希
联系电话:010-87023571
中国篮球协会
2025年1月14日
中国篮球协会篮球项目、三人篮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通知(体竞字〔2024〕121号)的相关规定,为鼓励运动员不断提高运动技术水平,规范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由体育总局负责制定和修订,中国篮球协会(以下简称“中国篮协”)负责拟定和提出篮球项目、三人篮球项目等级标准制定和修订意见,制订篮球项目、三人篮球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实施细则,报体育总局备案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等级授予
第三条 中国篮球协会负责授予篮球项目和三人篮球项目的国际比赛、全国比赛等级称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授予本地区省级比赛等级称号。
第四条 等级授予采取以参赛单位名次为基础,以运动员数据为标准的原则完成。拟授予等级称号的赛事数据和视频须接入中国篮球协会大数据平台。
第五条 篮球项目等级授予的流程为:
(一)赛事技术统计数据与视频接入
1. 针对《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列入的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全国赛事、省级赛事,赛事主办方须按照数据采集标准将赛事各球队、各运动员的技术统计以信息化系统数据接口(以下简称数据接口)的形式实时接入到中国篮球协会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标准、接口规范和接入流程参见附件一。
2. 针对全国赛事、省级赛事,赛事主办方须在赛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赛事所有场次的完整赛事视频上传至中国篮球协会大数据平台以备检查。视频摄制标准和上传流程参见附件一。
3. 由于数据接口的接入需要联调、测试,建议在赛事开始之前至少一个月启动接入工作。赛事数据未接入、接入错误进而导致赛事数据缺失的将影响赛事授予等级称号。
4. 若赛事技术统计数据无法做到随比赛进行而实时接入,也可在赛事结束之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通过数据接口的方式完成数据导入。数据导入的规范和流程参见附件一。数据未导入、导入错误或逾期导入将影响赛事授予等级称号。
(二)中国篮协公布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名单
1. 全国赛事、省级赛事结束后,各参赛球队、各参赛运动员完整的技术统计数据完成接入或导入后,在2个工作日内,由中国篮球协会大数据平台根据技术统计数据计算每位参赛运动员的出场时间占比和累积获胜贡献值,累积获胜贡献值的说明参见附件二。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相关规定,针对全国赛事、省级赛事,运动员累计上场时间须达到所在队伍比赛总时间 20%以上,且累积获胜贡献水平达到该赛事前 80%。中国篮协根据计算结果,将公布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名单,名单可通过中国篮球协会官网、中国篮球APP查询。
2. 国际赛事以国际篮联或赛事主办方官网公布的赛事成绩和技术统计为准。
(三)参赛单位确认拟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名单
1. 以国际赛事、全国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各参赛单位根据参赛名次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赛事可授予等级称号名额的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在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拟授予运动员名单,提交拟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名单确认表(参见附件三)并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中国篮球协会邮箱:grade@chinabasketball.org。(单位公章以参赛球队赛事报名时确认的单位主体为准,一个赛事同一支球队不可分批授予)
2. 以省级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参赛球队根据参赛名次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赛事可授予等级称号名额的有关规定,在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拟授予运动员名单,后续流程遵照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中国篮协将在中国篮协官网、中国篮球APP上对以国际赛事、全国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省级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公示,遵照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等级授予和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国际赛事、全国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中国篮协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并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中国篮协官网和中国篮球APP上发布授予等级称号的信息。以省级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遵照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三人篮球项目等级授予的流程为:
(一)赛事数据与视频接入
1. 针对《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列入的可授予等级称号的全国赛事、省级赛事,赛事主办方须按照数据采集标准将赛事各球队、各运动员的技术统计以信息化系统数据接口(以下简称数据接口)的形式实时接入到中国篮球协会大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标准、接口规范和接入流程参见附件一。
2. 针对全国赛事、省级赛事,赛事主办方须在赛事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赛事所有场次的完整赛事视频上传至中国篮球协会大数据平台以备检查。视频摄制标准和上传流程参见附件一。
3. 由于数据接口的接入需要联调、测试,建议在赛事开始之前至少一个月启动接入工作。赛事数据未接入、接入错误进而导致赛事数据缺失的将影响赛事授予等级称号。
4. 若赛事技术统计数据无法做到随比赛进行而实时接入,也可在赛事结束之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通过数据接口的方式完成数据导入。数据导入的规范和流程参见附件一。数据未导入、导入错误或逾期导入将影响赛事授予等级称号。
(二)中国篮协公布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名单
1. 全国赛事、省级赛事结束后,各参赛球队、各参赛运动员完整的技术统计数据完成接入或导入后,在2个工作日内,针对全国赛事,中国篮协将根据运动员在该赛事中的积分公布每支球队可授予等级称号的队内运动员排名顺序,积分规则参见附件二。针对省级赛事,将公布每支球队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名单(以采集到运动员有上场记录为准)。相关信息可通过中国篮球协会官网、中国篮球APP查询。
2. 国际赛事以国际篮联或赛事主办方官网公布的赛事成绩和积分信息为准。
3. 国际篮联三人篮球成年组年度个人积分排名以国际篮联官网在每年年终公布的排名为准。
(三)参赛单位确认拟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名单
1. 以国际赛事、全国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参赛单位根据参赛名次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赛事可授予等级称号名额的有关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名单中队内运动员积分排名顺序提交拟授予运动员名单,若队内出现积分相同的情况,以单位提交的拟授予运动员名单为准。确认名单须提供拟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名单确认表(参见附件三)并加盖单位公章,将上述材料的清晰扫描件发送至中国篮球协会邮箱:grade@chinabasketball.org。(单位公章以参赛球队赛事报名时确认的单位主体为准,一个赛事同一支球队不可分批授予)
2. 以省级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参赛球队根据参赛名次和《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中赛事可授予等级称号名额的有关规定,在可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名单中确认拟授予运动员名单,后续流程遵照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 以国际篮联三人篮球成年组年度个人积分排名授予等级称号的,中国篮球协会将在个人积分正式公布之后30日内为拟授予运动员进行公示。
(四)公示:中国篮协将在中国篮协官网、中国篮球APP上对以国际赛事、全国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以省级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公示,遵照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等级授予和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国际赛事、全国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中国篮协以文件形式授予等级称号,并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中国篮协官网和中国篮球APP上发布授予等级称号的信息。以省级赛事参赛名次授予等级称号的,遵照各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监督检查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等级授予过程中有违反本办法的,有权通过中国篮协官网、中国篮球APP中提供的举报方式监督举报。
第八条 授予等级称号的全国比赛、省级比赛应当按照中国篮协发布的数据接口规范和视频规范完整、准确并及时上传赛事数据和视频。因数据、视频缺失导致赛事等级授予出现问题的,中国篮协有权责成赛事主办方限期整改。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九条 运动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授予等级称号,已授予的等级称号予以撤销;情节严重的,列入限制、禁止参加竞技体育活动名单:
(一)违反兴奋剂管理规定在处理处罚期内的;
(二)违反赛风赛纪管理规定在处理处罚期内的;
(三)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取得等级称号的;
(四)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依纪给予处分:
(一)对符合条件不予授予等级称号的;
(二)未按规定期限或方式完成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的;
(三)在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收费的;
(四)在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参与弄虚作假的;
(五)操纵赛事数据影响等级授予结果的;
(六)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等级称号授予过程中,工作人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构成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 未列事项以《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32号)为准。
附件一:中国篮协大数据平台接口规范与接入流程
附件二:关于累积获胜贡献值和三人篮球项目个人积分规则的说明
附件三:拟授予等级称号运动员名单确认表
附件查看或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