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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拟公开招聘城市协管员15人(为公益类协管员)。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户籍地为丰台区辖区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需经一个月以上日常和重点援助,推荐就业5次以上仍未实现就业且无拒绝公共就业服务记录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卢沟桥街道失业人员数据库内人员优先。
1、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 ;
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零就业家庭”人员;
4、享受“低保”待遇人员;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现役军人配偶、有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工作职责
社会服务岗主要职责: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民生保障等社会服务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程序及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于2024年09月05日-09日(不含六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00,到卢沟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二层第二会议室(详细地址:大瓦窑新丰路甲1号,联系电话:6377 5591)现场报名,由卢沟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卢沟桥街道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报名表》,由卢沟桥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复审。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时间为09月11日,面试时间为09月13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成绩在 “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
考试工作由卢沟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负责组织。
(三)考察
1、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需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和无犯罪记录材料。
2、经街道党工委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考察工作由卢沟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负责。
(四)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 “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笔试加面试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聘用与管理
(一)按照岗位相关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不服从岗位分配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卢沟桥街道市民活动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为3年,续签合同按相关文件执行。合同到期后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三)工资待遇。工资发放由市民活动中心负责,按照街道相关文件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相关提示
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 “丰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并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公告或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附件:卢沟桥街道办事处招聘公益性岗位协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