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过最大的错误......”
近日一天5时36分许,魏某某驾车径直冲向南星小学公交站台,与在公交站台等车的李某、杨某、吕某发生碰撞,造成三人受伤,事发后驾驶人魏某某弃车逃离现场。
接警后
新吴交警大队民警
立即开展现场救援和案件侦破
仅用时21分钟
于当日凌晨5时57分
在南星苑一区小区内将魏某某查获
被交警带上警车后
魏某某万分后悔
“(酒后驾车)开了八百米
是人生中最大的错误!”
经抽血检测,魏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交警部门依法对魏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魏某某交代
当晚一共喝了白酒2-3两
500ml的啤酒4瓶
330毫升的啤酒12罐
一直喝到了凌晨4时40分
且自知“平常酒量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