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虎”胡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财富
2024-12-17 11:07
广东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长安街知事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7日消息,江西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胡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龙岩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胡强利用担任江西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书记、厅长,江西省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开资料显示,胡强出生于1962年3月,河北枣强人,长期在江西省财政厅工作,2010年9月任厅长,2018年1月升任副省长,2022年1月补选为省政协副主席,2023年1月卸任。检察日报报道称,胡强在担任江西省财政厅厅长期间,该单位曾发生多名党员干部向中央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16年6月30日至8月30日,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江西省进行了巡视“回头看”,随后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江西省委发布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透露,针对“江西省财政厅多名党员干部向中央巡视组提供虚假材料”问题,对省财政厅提供支部活动记录造假情况的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已给予1人党内警告处分,对1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批评教育。今年2月21日,胡强官宣被查,是龙年新年后被查的“首虎”。今年8月,他被开除党籍。通报称,胡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吸收存款提供帮助,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