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3日至9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将整改工作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扎实做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1个问题,已完成15个,阶段性完成6个。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反馈问题:担当尽责精神不够强,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不够有力。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充分,成效不明显。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每次局党组会均组织学习。二是加大督查力度,依托党建督查等方式,定期检查。三是加大落实力度。四是举办各类思想政治理论培训,构建“线上+线下、集中+自学”学习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省市工作要求,推动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工作。二是加强向上争取支持,争取2024年启动实施G4京港澳高速项目,争取2024年年底茶常高速公路通车,2025年醴娄高速公路通车。三是加强横向沟通联系,确保长株潭城际干线与长沙、湘潭采取同等标准建成。四是指导督促项目单位,加快推进实施交通项目。五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株洲成功入选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六是加快推进水运基础设施项目。2024年启动并完成株洲港旗滨码头提质改造工程,新增散货功能,大唐华银煤电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建设4个2000吨级泊位。七是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三个铁路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港航资源整合,株洲市城发集团与湖南省城陵矾集团有限公司签定《株洲港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3.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欠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新一轮城区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到期延续经营,对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在协议进行详细明确,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二是畅通和规范经营权变更渠道和程序。三是解决2019年改革配置经营权增量指标的遗留问题,消化剩余指标,稳定市场信心。四是健全“部门—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五是严格落实一案双罚制度,完善涉及巡游出租车的投诉处理机制。六是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培训教育力度。七是和公安部门开展执法联动工作,针对重点站场不文明现象进行整治,强化站场及周边区域管理。
4.在推动实现“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全力服务打好“发展六仗”中彰显担当不够。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取得国省政策支持,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已纳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重点项目。二是加快项目落地,主动靠前服务,加快推进株洲铁路综合物流基地建设项目子项株洲北站至喻家坪走行线及货运站改造、新建集装箱堆场项目等项目建设。三是铁路管理、货运物流发展、高速公路“三保三大”指标大幅度提升,重点工作推进取得较好成效。四是加强系统设备日常使用管理;建立重点货源单位台账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全市交通运输治超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各交通执法大队开展队列训练。五是严格按照要求对标对表“两客一危”智能监管考核24项指标,督促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落实监管责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运营商落实监控职责,及时处理违章报警,对企业、车辆、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严管重罚,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工作持续争先进。
5.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关于市交通事务中心“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已明确给市交通事务中心。二是关于不停车检测系统维修问题,相关部门申请维修资金对故障设备进行维修,目前有两套设备未完成维修,督促办理中。
6.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安全生产等工作部署和要求有短板。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定期研判分析舆情风险隐患,开展重点领域风险研判。二是株洲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召开了成员单位全体会议,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三是进一步强化4.5吨以下普通货运车辆安全监管,补齐短板、填补漏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反馈问题:廉政风险防范不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
7.主体责任未压紧压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落实。三是以党组(扩大)会议形式,召开2024年一、二季度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评会。四是完善了《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廉政谈话制度》,按要求完成廉政谈话。
8.落实监督责任履行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以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履行整改监督责任。二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健全“六廉互动”机制,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等,一体推进“三不腐”。
9.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陋习整治有差距。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规范发文精简发文的通知》,明确规范发文精简发文相关要求,制定了发文数量控制计划;二是统计跟踪发文数量,不定期提醒各科室发文规范要求。三是制定印发《政府采购内控制度》《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过紧子”要求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四是委托第三方制定行业重大政策相关办法,合同解除协议已签订。五是严格信访的办理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使用好各项资金。三是对三间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已整改到位。四是开展自查自纠,对全局办公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1.工作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考勤及通报制度,将考勤情况列入平时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二是加强工作作风检查并通报。三是已完成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建设,并通过省级验收。四是完善财务制度,在制度中强调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1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内审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二是加强合同审核,按照规定计提质保金。三是完善单位政府购买服务内控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采购。四是依规依程序进行预算的调整。
13.落实管理制度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局系统干部职工对相关文件的学习。二是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加强局干部职工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落实。三是完善局系统干部职工喜庆事宜报告台账管理。出台了《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台账。
14.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相关供应商或投标单位的报名资料及投标响应文件的审查。二是已将相关情况移送该投标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三是加强年度预算管理,对年度内相同项目预算的项目实施统一招投标,防止违规拆分项目。四是项目实施前,由财务部门确定是否有预算项目。五是修订了《株洲市交通运输局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人员加强相关专业知识学习。六是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15.对下拨资金监管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已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将问题整改到位,后续将举一反三,加强资金监管。
(三)党建引领示范效应不明显,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
16.民主决策不充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党组会上对反馈问题进行了通报;对《党组议事规则》进行了再次学习;对会议程序进行了再强调,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二是在2023年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相关领导对其本人班子成员作用发挥不强的问题进行了认领,并制订了相应整改措施。
17.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工作提示,开展好组织生活。二是加强对局系统各支部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教育。三是按要求督促完成组织生活并做好记录,按年度将相关资料留存。四是按照程序,重新选举任职。五是已完成党员活动室建设。按照相关规定完善党员档案。
18.选人用人政策执行有欠缺。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完善资料入档。二是每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一次年度工作考评工作,按要求组织评定年度考核优秀,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客观科学;对试用期满干部进行测评,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考核、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三是按规定进一步规范动议、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机制,广泛的听取各部门、分管领导和纪检部门等各方面的意见。
19.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结果:阶段性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减少潜在的青黄不接对工作的影响。二是积极引导干部职工提升技术能力,积极推动各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鼓励干部职工走技术职称道路,极大的促进了干部职工提升技术水平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三是加大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水平。四是抽调机关助勤人员2月27日之前已全部回归原单位。
20.部分科室(部门)职能落实不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市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的水运事务科已回归服务中心。
(四)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21.落实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加强培训。二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推动“作风建设年”走深走实。三是组织专项行动、加大巡查力度、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多方联动、加大科技投入、加大宣传力度等。四是严格执行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五是明确了规范发文精简发文相关要求,制定了2024年发文数量控制计划;严格会议、培训审批程序,精简会议数量,倡导合并召开会议,减少会议开支。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继续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确保问题不反弹,不重复出现。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进行“销号”,认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阶段性整改任务,加快进度,确保按期完成。
(二)建章立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着力推进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31-28682835;邮政信箱: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98号(机关党委收);电子邮箱:zzsjtysjjgdw@163.com。
中共株洲市交通运输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