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校史馆史料、文物和藏品征集公告

文摘   2024-09-14 21:58   江苏  

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全面、真实记录我校1959年办学以来的发展历程,生动展示学校办学历史和办学成就,彰显办学传统和办学理念,传承校训精神和历史文化,拓展知校、爱校、荣校、兴校教育资源,现就面向全体师生员工、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学校史料、文物和藏品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建校以来各个办学时期形成的有纪念意义,有保存、展览价值的文字文献、图片影像及实物等校史资料。

二、征集内容
(一)文献资料类

1.学校发展历程中的重大事件、措施、活动以及重要人物的文献资料,学校各时期建设、发展的文件、笔记、文稿、信函等,特别是在党建工作、人才培养、师资建设、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对外交流、校园文化等方面的措施以及成果的总结性资料。

2.具有重要意义的文献资料(如重要报告、批复、任命书、会议纪要等),学校历任党政领导、知名教授的信函、手稿、讲稿等。

3.记录参加国内外各类重要活动的资料,各类学术活动材料。

4.各时期有关学校、师生、校友的媒体报道资料。

(二)证件证书类

1.学校不同历史时期使用的校徽、纪念章、票证等的实物和照片以及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2.学校历任党政领导、教职工的任命书、聘任书、任职资格证等;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的证书、奖章、奖状、奖杯、奖旗、奖牌等。

3.学校各时期的师生证件,包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工作证、毕业证、结业证、派遣证、聘书等有纪念意义的证件和照片,同学录、纪念册、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和照片。

(三)教材教具类

1.学校各时期使用的教材(讲义)、教案(手稿)、教学大纲、学生作业、试卷、教具模型、仪器设备,尤其是早期的自编教材、课本、教学大纲、课程表等。

2.具有时代特征的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生活与文体用品等“老物件”。

(四)刊物书籍类

1.学校出版过的各类刊物、印刷品的创刊号、特刊号及校报、学报、画册、简报、宣传资料等。

2.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具有历史价值和纪念意义的印刷品样本、书籍(含油印、刻印本),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著作和其他类型的专著。

(五)影音视频类

1.反映学校历史渊源及沿革的老照片,反映学校不同时期校园风光、校容校貌的照片、音频视频。

2.中央、省(部)领导视察学校以及接见学校领导、师生员工、校友的照片、音频视频。

3.历任校领导的照片、历任校领导班子的合影照片;受国家、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照片。

4.学校各时期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照片、音频视频,代表不同时期重点工作、特色工作的照片、音频视频;学校各时期学术活动、社会活动、重要比赛、合作办学等的照片、音频视频。

5.知名学者、教学名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活动的照片、音频视频;学校各时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等的照片、音频视频;历届毕业生、培训学员的毕(结)业合影等。

6.国内外知名人士来校参观访问及开展交流活动的照片、音频视频。

7.反映学校各时期校园文化建设(如文体活动、社团活动等)等的老照片,有代表性和特征感的照片、音频视频。

8.不属于以上类别,但确有展示价值的照片、音频视频。

(六)实物类

1.涉及学校历史的牌匾、碑刻、拓片及文字说明。

2.上级领导、知名人士、杰出校友的题词、批示、手稿、信函、著作、证书、奖品、照片(底片)等。

3.师生获重大奖项的优秀作品,有影响力的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品等。

4.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填补空白性的成果实物样品、图纸、微缩模型等。

5.学校及教职工在公务外事活动中接受的礼品、纪念品和校友赠品等。

6.其他能反映学校发展历程的资料和实物。

(七)亲历见闻类

1.学校发展历史、辉煌成就、重大事件的回忆性文章。

2.扎根职业教育,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

3.有关恩师风范、同窗情谊及校友风采的故事,校园趣闻、生活轶事类故事。

亲历见闻类文稿以叙事为主,力求客观、详实、生动,字数在500-2000字为宜。

三、征集原则

所征集的各类资料应能反映学校的办学历史和办学成就,体现学校的优良传统和精神,展示学校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影响,激发广大师生的自豪感、荣誉感和工作、学习的热情。亲历见闻类应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翔实、准确无误。

四、征集说明

1.无偿捐赠。捐赠人将个人所有的物品无偿捐赠给江苏旅游职业学院,物品归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所有。

2.借展使用。借展人将物品借给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使用,但物品所有权归借展人所有。

3.复制使用。物品所有人将物品给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无偿复制使用,物品及其所有权都不发生转移。复制品所有权归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4.对捐赠者,学校将颁发捐赠证书并举行捐赠仪式 ,对特别有价值和珍贵的校史资料及实物原件将开展“我与苏旅共成长”、“历史上的苏旅”等主题展览,以表诚挚的谢意。

五、征集要求

1.请捐赠者提供捐赠物品说明。

2.请捐赠者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联系。

3.捐赠物品必须来源合法、尊重历史事实,线索清楚,考证详实,准确无误。

六、征集办法

1.直接交送:将有关校史资料及实物可直接交送至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毓秀路88号行政楼S301办公室)。

2.信函邮寄:将校史资料及实物以邮资到付的方式邮寄至江苏旅游职业学院党委宣传部,并注明寄件人或提供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鲲 钱媛

联系电话:0514-87437887

电子邮箱jslyxyxc@126.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毓秀路88号 江苏旅游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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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党委宣传部

编辑|沈安琪

审核|吴飙 吴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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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旅游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注重学生专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培养,学院已成为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外交部及驻外使领馆、北京人民大会堂等单位的人才培养基地, 毕业生遍布海内外四十多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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