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互联网法庭
以智慧化、云上化为立足点
全面采取网上立案的形式
进行在线案件审查
带有红色星号标识的为必填项目。必填项目包含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地址确认书。当事人需要自行准备前三项内容,上传文件的形式包含为图片、pdf或者普通文件都可以,方式多样。其中,地址确认书在小程序当中会提供系统模板,可以自动生成。提交成功后,立案庭有7个工作日的审核期限,通过审核之后就会显示“通过”;如果不通过,会告知您相关理由,您按照提示进行后续操作即可。
这就是长春互联网法庭立案阶段的详细内容,如果大家不会写起诉状,可以上网搜索一下。同时,我们在诉讼服务大厅也设置了自助服务终端。下期为大家演示操作过程,有兴趣的朋友们届时跟我一起看看长春互联网法庭的高科技吧!
初审:李 实
复审:王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