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新区法院敲响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理第一锤

政务   2024-10-20 11:10   吉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见》,整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知识产权专业化审理机制,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日前,新区法院通过了《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要求,由知识产权审判团队审理本院涉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对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由刑事、行政相对固定的法官参与案件审理,以建立一支复合型、专门化的知识产权审判队伍。


2024年10月15日,知识产权审判团队依据《方案》要求,首次开庭审理了某商贸行诉长春市某行政单位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开启了新区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审判工作新篇章。



审理该行政案件的合议庭全部由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时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对行为人认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有争议的实体、程序问题进行了审理,主要调查行为人的主观恶意、侵权获利情况,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为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问题。




今后,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积极发挥 “三合一”审判优势,综合运用民事、刑事、行政保护手段,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为长春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供稿:姜小静
初审:李   实
复审:王佳乐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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