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青海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2024年11月1日起,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严格按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查验车辆,审查CCC认证证书,严格核验销售发票、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材料,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2024年11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将不予登记。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的不符合新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施过渡期管理,过渡期限2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登记地点:七一路雅迪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246号雅迪电动车专卖店)、七一路爱玛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网点(西宁市城东区七一路169号爱玛电动车专卖店)。
来源:西宁市公安局 西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宁市财政局 西宁市商务局 西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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