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陇南市第三届房交会暨惠民生商品房促销让利月活动将正式启动。为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稳业安居,保障公积金缴存人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出了惠民公积金“十二项”新政策。政策之一:2024年11月,陇南市被住建部列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
1.惠及群体: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我市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包括个体工商户、电子商务、快递物流、中介机构、家庭作坊、餐饮外卖、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临时工等从业人员)。
(1)享受缴存额3%的财政补贴,连续补贴24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再享受)。(2)与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缴存职工一样,连续缴存满6个月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购房。(4)无公积金贷款的,可随时提取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5)有公积金贷款的,允许使用已缴存的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政策之二:将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范围
1.缴存范围:凡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年满16周岁)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就业的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家庭使用。
2.政策支持:财政按当月缴存额的3%进行补贴,连续补贴24个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不再享受财政补贴),建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将按1.5%利率计息。1.陇南市普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升至60万元。
2.乡镇基层干部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升至65万元。3.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为72万元。4.既满足乡镇基层干部职工条件,又满足多子女家庭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优惠政策提交相应材料申请贷款。申请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不变;申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调整为20%。
政策之五:支持购买新建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缴存职工家庭在陇南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签订商品住房认购协议(认购书)并缴纳房屋认购定金后,可申请提取本人或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多子女家庭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武都区年提取额提高到20000元,其他各县年提取额提高到17000元,可按月、按季、按年提取。
将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纳入家庭月收入计算。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将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保持至60%,借款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可纳入家庭月收入计算。
政策之八:放宽直系亲属共同参贷限制
允许缴存职工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共同参与贷款、共同还贷。
政策之九:优化调整民营企业职工建缴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民营企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同等对待,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的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标准审定。
政策之十:陇南市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民营企业职工可以在陇南市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外民营企业职工在陇南市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之前需在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贷款额度审核标准跟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保持一致。缴存人购买取得相关标识证书的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住宅等,贷款额度在原有贷款额度60万元的基础上上浮10万元。与我市高层次人才和基层干部职工、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不叠加享受。县区管理部业务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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