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医疗保障的消息
这两个时间段内
新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暂停服务
期间会影响到医保结算
详情如下
↓↓↓
尊敬的广大参保群众、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招采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确保新疆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平稳运行,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结转和个人账户计息、部分业务功能升级等工作需求,新疆医保信息平台将暂停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停机时间
2024年12月20日22时至12月22日10时
2024年12月31日22时至2025年1月3日10时
二、暂停业务范围
暂停办理全疆各项医疗保险经办和招采业务(含各级医保政务大厅业务和新疆医保网厅所有业务)以及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直接结算业务(含本地、疆内和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请广大参保群众、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合理安排业务办理和就医购药时间,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18日
另外
税务、公积金、交管等
此前均发布了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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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费缴费服务水平,提高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划于2024年12月26日0: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对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业务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等相关系统进行停机升级。期间,各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驻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业务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微信及支付宝社保缴费小程序、新疆税务APP社保费功能、各经办银行柜台(含各经办银行线上办理渠道)等渠道暂停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业务。
特别提醒:还未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人,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缴纳费款。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尊敬的驾驶人、车主朋友们:
因自治区财政厅非税系统年底清算,自2024年12月24日22时起,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中的微信、支付宝、银联缴费渠道将暂停服务。2024年12月25日22时至2024年12月31日24时,全区车管所、社会化服务网点、银行柜面以及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等所有线上及线下渠道将暂停办理公安交管车驾管缴费业务和交通违法罚款缴纳业务。
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2024年12月16日
根据2024年度财务年终结转工作安排,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日停止对外办公,2025年1月2日恢复办理各项业务。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2024年12月20日关闭单位托收业务(托收不成功单位不受此时间限制,可自主送缴),请各缴存单位提前完成汇缴核定;同日,停办异地转移业务。
2、2024年12月26日18:00,停办各业务网点的柜台业务(含跨省通办业务);关闭手机APP、单位网厅、个人网厅、政务平台等互联网业务受理渠道。
3、2024年12月31日关闭住房公积金贷款批扣业务、定时批量支取业务、跨中心对冲业务、商贷银行对冲业务。
请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合理安排业务办理时间,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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