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为谱写法院工作现代化新篇章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会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找准工作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用改革思维和方式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以钉钉子精神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审判工作中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让全会精神入脑更入心。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人民法院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承担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时代使命,必须跟上、落实《决定》的部署和要求。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是深刻领悟《决定》的理论内涵。通过沉浸“原文”学、循溯“源头”思、贯通“原理”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正确认识《决定》的重大意义。《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人民法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要注意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改革和司法审判全过程、各方面,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三是全面把握《决定》的重大部署。《决定》共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细致而全面,我们要一一对照学习,从中汲取向“高”攀登的底气、向“难”挑战的勇气及向“新”而行的锐气,自觉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积极担当作为更奋发。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中,需要人民法院落实的任务涉及多个方面,这些改革举措是对党的二十大提出“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要求的进一步深化细化,为构建适应中国式现代化的审判工作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指明了前进方向。首先,要围绕全会精神谋划法院工作大格局。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与工作谋划部署、执法办案紧密结合,主动把法院各项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中心大局中去谋划,一体抓实执法办案与基层社会治理,用活司法建议,支持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其次,要围绕全会精神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以审判理念现代化为统领,系统推进审判体系现代化、审判能力现代化、法院管理现代化等系列重要任务,牢牢牵住审判管理这个“牛鼻子”,优化考核体系、指标和方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最后,要围绕全会精神完善司法改革新举措。聚焦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推动诉讼服务、数字法院建设、“法院﹢”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创新举措落实落地,将国家所需、群众所盼和法院所能紧密结合起来。
助力司法为民可观更可感。全会提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连着人民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使命与责任所在。一是要奋力提升群众安全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司法之力护航平安建设。二是要着力维护群众幸福感。发挥好民商事审判职能,妥善审理涉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民生案件,依法审理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加大拖欠薪资案件审判执行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幸福安康。三是要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进一步优化党员导诉、判后答疑、诉调对接工作站等便民利民服务举措,丰富普法活动内容,加大法治宣传力度,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法治新期待。
推进队伍建设走深更走实。全会强调,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化党纪学习教育,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支过硬的队伍是基础、是关键、是保障。首先要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的落实,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靶向整治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为干事创业营造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氛围。其次要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一体推进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刀刃向内解决顽瘴痼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创新青年干警培养平台,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再次要强化司法能力建设。以“书香法院”“研究型法院”建设等为依托,充分激活“人民法院大讲堂”等线上线下平台效能,不断提升干警法律专业素养和审判业务能力,引导他们自觉接受人大等社会各界监督,融合推进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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