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提高审判效率,充分释放破产审判联动机制的协同作用,嘉峪关中院积极探索、构建破产案件非诉纠纷解决先行机制,坚持审理破产衍生诉讼案件非诉讼纠纷解决挺在前头的原则,避免因债权审核问题导致的大规模破产衍生诉讼案件,今年前三季度已办理诉前调确案件11件,取得较好效果。
嘉峪关中院在审理嘉峪关新世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过程中,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积极监督、指导破产管理人开展债权审核认定工作,严格依法把握债权审核认定标准,督促、引导债权人、债务人、管理人进行债权认定结果的复核。部分债权人与管理人在债权的确认中产生不同认识,为高效解决衍生诉讼,嘉峪关中院与购房人、银行、管理人、银行业协会沟通后,向银行业协会出具了委托调解函。经银行业金融消费纠纷诉调工作委员会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为确保日后不再因此事产生纠纷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审查后,依法作出诉前调确文号民事裁定书,该批案件从委托调解至圆满结束平均用时15天,在法院司法确认阶段仅用时2天,有效提高了破产重整案件的办理质效。
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破产衍生纠纷,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考虑到了破产企业的实际困难,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诉讼成本和时间精力,也为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助力。嘉峪关中院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前移服务端口、延伸调解触角,持续探索、构建和完善破产案件非诉纠纷解决先行机制,更加高效地推进破产案件高效审理,积极发挥破产案件审判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用,让破产审判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加速器”。
来源: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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