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下半年火箭军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公告

文摘   2024-11-12 15:00   北京  

根据《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现役军官选拔补充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军统一部署安排,火箭军拟组织2024年下半年直接选拔招录军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直接选拔招录对象,优先从“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工类应届毕业生中选拔,部分“双一流”生源紧张且军队自身培养数量不足的专业人才,可适量从本科为第一批次录取的毕业生中选拔。
所有招录对象本科原则上均应为第一批次录取;教学、科研、医疗机构,主要招录“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研究生,招录对象最高学历和前置大学学历原则上均应为“双一流”或高水平教学科研机构毕业。招录对象须为全日制学历且在规定学制内取得相应学位。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优良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志愿献身国防、热爱军事职业等担任军官的基本条件,符合政治考核的标准要求。
(二)年龄条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分别不超过24周岁、29周岁、34周岁,其中,工作急需的博士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和曾经服过现役的毕业生,年龄可以放宽1岁。
(三)身心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参加兵员征集部门组织的体格检查,且结论为合格。
(四)其他条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录程序
(一)发布计划。火箭军通过“军队人才网”面向社会发布招录岗位计划(http://81rc.81.cn或http://www.81rc.mil.cn)
(二)网上报名。通过“军队人才网”,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选择用人单位和招录岗位。报名时间为11月11日00:00-17日24:00。
(三)考察筛选。火箭军对报名对象院校专业、学历学位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列为初选对象进入后续环节。
(四)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火箭军政治工作部将直接选拔招录初选对象名单函送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具体由初选对象户籍所在地兵员征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初选对象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五)确定预选对象。用人单位全面了解体检政审合格的初选对象的现实表现、学业成绩、遵纪守法等情况,择优筛选确定预选对象。
同等条件下,志愿到边疆海岛等艰苦边远地区工作,或者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担任过学生干部或者体育运动队骨干,以及曾经服过现役的优先。
(六)专业考评。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集中考评其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其中拟补充到基层指挥管理军官岗位的,还应当突出考核其领导能力、意志品质、身体素质等潜质。
(七)审核审批。用人单位按照直接选拔招录计划,审核确定拟直接选拔招录对象名单,逐级上报火箭军审批,并报军委政治工作部核准。
(八)办理手续。火箭军审批确定直接选拔招录对象后,由省军区系统兵员征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伍手续。
(九)特别提示。报名人员对个人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招录资格。本次公开直接选拔招录军官考察考评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和进行招录代理,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主管 | 火箭军政治工作部
主办 | 宣传文化中心
刊期 | 第 9939 


监制:赵法胜

主编:苏长乐
责编:夏冰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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