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决策部署,蓝山县公安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滞留缅北、老挝等地仍未回国的26名蓝山籍人员依法劝返,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通告名单内的滞留境外人员应主动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向户籍地派出所或蓝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报备。
二、凡是在限定日期内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拒不回国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三、滞留境外人员见到此通告后,应主动联系户籍地所在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提供有关材料和信息。
四、滞留境外的人员家属,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滞留人员,敦促其尽快回国。
五、在该名单外的滞留境外蓝山籍人员请主动联系蓝山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回国。主动报备回国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依法免除处罚。
六、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联系公安机关,检举揭发或提供相关信息。
联系或举报电话:0746-2227667,丁警官:15074671698。
特此通告。
附:26名滞留境外人员信息
1、雷超云,新圩镇田心乡大塘村
2、廖俊程, 新圩镇上清涵村
3、陈家俊,土市镇洪观村
4、刘茂,太平圩镇梅溪村
5、陈焕章,塔峰镇南门社区南街
6、陈涛,塔峰镇西埠头村
7、邓文聪,塔峰镇七甲
8、李超,塔峰镇西外村
9、罗银琥,塔峰镇南平社区蓝庭枫景苑
10、欧阳端,塔峰镇三和新村
11、肖人凡,塔峰镇环城路居委会
12 、谢志平,塔峰镇南门社区健康路
13、李华军,毛俊镇鹊峰村
14、杨何悦,毛俊镇军田村
15、盘威,浆洞瑶族乡甲背岭村
16、黄云,祠堂圩镇背山村
17、王永存,土市镇涩源村
18、雷涛,新圩镇大树村
19、王学锋,新圩镇蓝东村
20、胡信航,太平圩镇太平村
21、王小龙,太平圩镇永佳新村
22、成路,塔峰镇富阳村
23、厉少聪,塔峰镇火市村
24、雷纯论,毛俊镇井头村
25、欧阳祖江,新圩镇和美村
26、龙钦鹏,新圩镇毛江村14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