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四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提名表扬案例巡展 | 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机务段非法排放含油废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徐州)

民生   2024-12-01 09:50   江苏  


01


基本案情



2022年以来,徐州市子房河油污污染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因子房河为跨区水体,区域内污水管网错综复杂,徐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鼓楼生态环境局)联合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共同开展子房河油污污染溯源调查工作。经多方调查发现,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机务段(以下简称徐州机务段)涉嫌非法排放油污。后经深入该段调查发现,段内近几十年多次管网改线、维修造成雨污管网混流情况较为普遍,部分含油生产废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入子房河。鼓楼生态环境局在查清该段违法事实后,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子房河曾因河道漂浮大量油污发生河面起火事故,且该河道上游属于密闭涵道,若油污积存过量,易氧化产生易燃气体,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3月,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向徐州机务段制发民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停止排污行为,清理子房河河道内油污,全面整治段内雨污管网。在徐州机务段积极整改期间,鼓楼生态环境局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程序,与该段共同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经鉴定,该段非法排放含油生产废水造成地表水的生态环境损害数额价值量化为206656元。





02


磋商修复



2023年10月8日,鼓楼生态环境局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前磋商程序。考虑到该段已主动开展内部治污设施提标升级,为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最终确定徐州机务段以替代修复李屯河生态廊桥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在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的见证下,鼓楼生态环境局和徐州机务段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约定徐州机务段以支出206656元替代修复李屯河生态廊桥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2023年12月,徐州机务段启动了生态廊桥修复工程,并于2024年1月完工,工程质量经验收合格。鼓楼生态环境局委托专业机构对生态环境损害恢复情况进行了效果评估,经评估,徐州机务段已通过修复李屯河生态廊桥的替代方式履行了赔偿义务,不需要实施补充性恢复。





03


典型意义



一是府检深度联动,打好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协同之战”。本案从研讨调查方案到溯源确定侵权人,从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从专题普法宣传到替代性修复验收,环保部门与检察机关保持了密切联系,两部门全链条、全流程的深度协作配合,为案件的成功办理注入了强大的动能。


二是坚持依法推进,科学评估生态环境损害。通过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调查与鉴定评估工作和编制修复李屯河生态廊桥的替代修复方案,邀请专家对评估方案、修复方案、修复效果开展技术论证,为修复受损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技术保障。


三是大胆探索创新,丰富替代性修复实践路径。经过全面整治,徐州机务段外排水质已符合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要求,外排废水通过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不再污染子房河,子房河水质整体良好,河道和涵闸内污染物已清理并做无害化处理。考虑子房河底泥物质复杂,并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参考检察机关提供的替代性修复意见,鼓楼生态环境局牵头召开替代性修复方案研讨会,最终确定徐州机务段持续性对子房河涵闸内污染物进行定期处理的基础上,对李屯河生态廊桥进行替代性修复。探索将较大金额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用于属地的河道环境整治,实现了河道水质与驳岸景观综合治理,达到了岸坡稳定、环境整洁、水质优良、社会评价高的效果,为周边居民营造了良好的宜居环境,满足了周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最大限度实现“环境有价、损害担责”。


信息来源:江苏生态环境



主管: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徐州市环保宣教中心
主编:曹晓煜
审核:佟润雪
版式:悦景




往期推荐

2024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在京举行
徐州的生态宝藏:认识本地珍稀动植物(二)
多方联动聚合力 夯实基础保安全——全市重点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培训会议召开


点分享
点收藏
点在看
点点赞

生态徐州
发布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时政,公布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环保动态信息,倡导绿色生态理念,共建生态家园。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