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学校被准予注销!

民生   2024-11-12 09:29   河南  


11月11日,卧龙民政发布一则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公告,南阳一学校被准予注销,详情如下:


民办非企业单位注销公告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将准予注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公告:


名称:南阳市金石教育培训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南阳市工业南路2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11303MJY285510W


法定代表人:王明蕾


申请注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南阳市卧龙区民政局

2024年11月11日


延伸阅读

什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其应缴增值税则按一般纳税人管理;民办非企业单位被认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其应缴增值税则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


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设立分支机构。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行解散的,分立、合并的,或者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注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南阳市发布培训机构“白名单”

附举报方式

日前,南阳市“双减”协调机制办公室发布《关于公布全市“白名单”培训机构的通告》。

《通告》再次提醒广大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假期不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清醒认识违规培训存在的风险,审慎合理选择非学科培训。在为孩子选择兴趣班时,请家长朋友们从公布的全市合规“白名单”培训机构中挑选,并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与机构各执一份,不能以口头约定代替合同。务必通过教育部推出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进行选课、缴费,不得一次性缴纳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缴纳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金额超过5000元的培训费。家长缴费完成后一定要及时索取与机构名称一致的税务发票,防范预付费相关消费风险,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在产生退费等纠纷时,请家长朋友首先根据合同内容与培训机构进行协商,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属地非学科机构管理部门投诉。


为有效治理违规学科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南阳市“双减”办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家长可优先选择“校外培训随手拍APP”投诉平台举报,也可拨打电话进行举报。请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做好监督工作,对暑假期间违法开展学类培训的机构及个人,提供线索,举报监督,我们将根据属地原则,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后附全市51家学科类培训机构“白名单”、158家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白名单”、4家体育类培训机构“白名单”)

学科类培训机构(51家)



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158家)


体育类培训机构(4家)


南阳市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咨询举报电话


铁路建设规划


















来源/卧龙民政、南阳市教育局、百度百科

编辑/李冬|一审/翟参 袁潇 张优

二审/周星宇|终审/赵甫

南阳全媒体宣传合作:13781778878/翟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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