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春节燃放烟花!广州多区发布重要提醒

时事   2025-01-29 14:05   广东  


爆竹声声辞旧岁

春节期间

燃放烟花爆竹

是庆祝喜庆节日的传统习俗

近日

广州多区发布提醒

切勿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


全时段禁止燃放范围涉及11个行政区,包括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范围内,以及白云国际机场、番禺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从化区部分区域。上述区域因重大的节日、庆祝、庆典以及其他重要活动,确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由主办单位向公安机关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查批准和发出通告后,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广州哪里可以放烟花?

这份指南请收好

↓↓↓


〓南沙区〓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沙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相关规定,南沙区以下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南沙街道、龙穴街道、港湾街道范围内;

(二)黄阁镇小虎岛、沙仔岛范围内;

(三)《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南沙区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为限放区域,限制燃放时间、种类,并按可燃放时间、种类说明燃放。


可燃放的时间

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的全天,正月初三至正月十五、端午节、中秋节的7时至24时。除以上可燃放的时间外,其他时间禁止燃放。


可燃放的种类

可燃放C级、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严禁燃放A级、B级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烟花爆竹级别以国家标准《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的规定为准。


烟花虽美

在欣赏烟花、燃放烟花时

要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哦!

南沙区规划烟花爆竹

零售店26个


@各位街坊,在南沙购买烟花爆竹时,请认准以下这些证照齐全的合法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从化区〓


根据《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从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告》(从府规〔2021〕4号),从化区划定了以下这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街口街:新城社区、城内社区、东成社区、新村社区、 西宁社区、中田社区、凤仪社区、府前社区、镇安社区、 育宁社区、荔苑社区、 青云社区、城西社区、碧溪社区、 河滨南社区、建云西社区、团星村、城南村、街口村、雄锋村、 城郊村。


江埔街:河东南社区、河东北社区、吉星社区、新星社区、联星社区、沿江南社区、江埔社区、龙井社区、海塱社区、 莱茵水岸社区、青春社区、南方村、罗洞村、新明村、 禾仓村、江埔村、江村村、凤院村、海塱村。


城郊街:河滨北社区、旺城北社区、镇北社区、关围社区、北星社区、旺城东社区、旺城西社区、旺城南社区、向阳村、东风村、高步村、新开村。


除了从化区划定的禁放区域外,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还有以下八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区域: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七)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八)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花都区〓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花府规〔2023〕2号)之规定,在花都区新华街、花城街、新雅街、秀全街范围内划定可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燃放区域划定

新华街道:

1、天马河东堤(大陵莲溪北街往南至工业大道河堤段,离桥50米);

2、天马河东堤(望亭桥以北,离桥50米)。


▲天马河东堤(大陵莲溪北街往南至工业大道河堤段,离桥50米)


▲天马河东堤(望亭桥以北,离桥50米)


秀全街道:

1.天马河西堤(望亭桥至工业大桥段,离桥各50米);

2.天马河西堤(九潭荔红新村段)。


▲秀全街:天马河西堤(望亭桥至工业大桥段,离桥各50米)


▲秀全街:天马河西堤(九潭荔红新村段)


花城街道:

田美河石岗段西岸(平石西路至景天中路)。

▲花城街:田美河石岗段西岸(平石西路至景天中路)


新雅街道:

新雅街新村塘围(治安室)东南172米的永利路段。

▲新雅街:新雅街新村塘围(治安室)东南172米的永利路段


划定燃放区域的具体范围,由属地街道在现场立牌公示并加强管理。


二、允许燃放时间

2025年1月28日至1月31日(除夕至年初三)、2月4日(年初七)、2月12日(元宵节)。其中1月28日(除夕)可燃放时间为19时至次日1时。其他时间为19时至23时。


三、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市民仅限燃放C、D级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注明“个人燃放”“C(D)”字样),严禁燃放A、B类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四、禁燃区域

(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

1.文物保护单位;

2.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6.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7.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二)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花府规〔2023〕2号)之规定,以下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新华、花城、秀全、新雅等四个街道(本文规定的可燃放区域除外)和梯面镇全境。

2.狮岭镇中心城区(狮岭大道东和南航大道以西、山前旅游大道以南、许广高速狮岭高架桥以东和以北的区域)。

3.白云国际机场周边的下列村(社区):新雅街广塘村、团结村,花山镇东湖村、小布村、平东村、平山圩、洛场村,花东镇天和村、九湖村、凤冈村、三凤村、九一村、推广社区、象山村、南溪村、山下村、永光村、大塘村、七庄村、石角村、李溪村等。


五、燃放注意事项

(一)市民应在合法烟花爆竹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产品,不得从无证摊点和沿街兜售的不法商贩处购买来路不明的烟花爆竹。销售点应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二)禁止在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外30米范围内燃放爆竹等地面类产品,80米范围内燃放组合烟花等升空类产品;

(三)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林地、公共绿地、地下管网、重要设施投掷、发射烟花爆竹;

(四)不得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内、屋顶、阳台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国家、集体和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六)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妨碍或影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等道路交通安全;

(七)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

(八)除依法取得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等有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存放重量超过三十千克的烟花爆竹,非专业燃放单位和人员不得燃放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

(九)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看护;

(十)遵守属地镇(街道)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现场管控措施;

(十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3日。


〓番禺区〓


据“广州番禺发布”2025年1月27日消息,2023年11月29日,番禺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番禺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规定石碁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范围内在除夕、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农历五月初一至初七(端午节前后)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与此同时,番禺区在石碁镇、石楼镇、新造镇、化龙镇共核发22家番禺区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2日。


2024~2025年度番禺区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网点名单

备注:许可经营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一至正月十五(含春节、元宵节)、农历四月二十五至五月初七(含端午节)


〓增城区〓


根据《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增城以下这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由东至增江西岸、南至济广高速公路、西至珠三角环线高速公路、北至广汕公路北绕线合围的闭环范围内;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范围内。

(二)《广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的地点及周边区域:

1.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5.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6.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7.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8.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增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数量为75个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

有哪些注意事项?

以下安全提示请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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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街坊在欢度春节的同时

也要遵守相关法规

注意安全哦~


编辑丨袁世杰

来源丨珠江环境报、广州番禺发布、广州南沙发布、广州花都公安、广州从化发布、广州增城发布、中国应急管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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