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松办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如何申请?新电子税局操作流程看这里

政务   2024-12-20 17:01   上海  


近期,财务小王注意到,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2〕2号)规定,在本市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按本公告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具体如何申请,财务小王找到申税小微进行咨询。





 

纳税人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呢?

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一)资产不足清偿全部或者到期债务且已依法进入破产程序,其土地闲置不用的;

(二)因歇业、改制等原因(除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外)按规定已进入清算程序,其土地闲置不用的;

(三)因受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本款所称“遭受重大损失,纳税确有困难的”,是指纳税人在申请减免税所属年度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

(四)执行政府定价、承担公益职能,发生亏损的;

(五)经认定的非营利组织,发生亏损的;

(六)经认定的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企业,发生亏损的。

上述亏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亏损”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文件规定的“亏损”,即申请减免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负。

纳税人存在下列情形,不得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一)从事国家限制或不鼓励发展产业的纳税人用地,及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属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

(二)开发建造除保障性住房以外房地产项目;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能享受困难减免的其他情形。

 

纳税人要如何操作才能享受呢?

纳税人可以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提交税收减免核准申请,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纳税人提交材料齐全的,主管税务机关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核准,待核准通过后,纳税人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税信息后,即可申报享受。如果涉及往期追溯享受的,可以通过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税信息、更正往期申报表后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提交税收减免核准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1.路径: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税收减免核准

或通过主页上方搜索关键字“核准”,在搜索结果中选择“税收减免核准”

2.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核准申请:

进入“税收减免核准”申请页面

征收项目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

受理税务事项选择“纳税人困难性减免土地税(享受免税)”并按照实际情况选择需要核准的“享受优惠有效期间”。(此处以2023年享受优惠举例说明)

纳税人根据其适用的不同困难减免类型,上传相关证明资料。逐一上传后点击下方“提交”按钮。

弹出提交成功提示即完成申请。

3.查询审批结果:

纳税人可在“办理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办税事项详情”栏目里查看事项审批进度。

待主管税务机关终审后,状态将显示“审批通过”。

纳税人可继续办理土地税源信息的减免税信息维护、更正申报、税款退库等后续操作。(如纳税人对应减免期间尚未申报的,完成减免税信息维护后,直接申报享受即可。)


二、维护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信息

查询“税收减免核准”流程“审批通过”后,纳税人即可进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减免税信息维护。(以下以维护2023年度往期税源举例说明,如仅需修改当期税源的,可直接通过“财产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模块进行税源信息维护)

(1)操作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

(2)选择需更正属期的申报数据

删除申报日期,选择需修改税源的税款所属期,如2023年1月至3月

点击最右边的“展开”按钮,可以选择需查询变更的申报表单,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纳税申报表》后,点击查询。

点击需修改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款对应后方的“更正”按钮。进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主页。(提示:请确保页面显示的标签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如显示为“房产税税源管理”,需返回后重新选择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应的税款)

(3)修改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信息

点击需修改应税信息的土地后方的“修改”按钮进行该条土地的税源维护。

首先弹出的是“土地基本信息”,通常无需修改,直接点击“下一步”。

点击包含需要维护减免税信息期间的土地应税信息后方的“变更”。(举例需要增加减免税信息的是2023年整年,因此选择包含了2023年度的有效期起为2022-10-01,有效期止为9999-12-31的应税信息)

点击“变更”后页面下方会自动带出该期间应税信息详情。

点击“减免税信息”下的“新增行”,即可新增一条空白行次。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对应的减免税信息。包括“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减免税土地面积”“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减免起止时间终止月份”。

根据填写的“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填写“变更时间”,应为“减免起止时间起始月份”的前一天。

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系统将自动将原先有效期起为2022-10-01,有效期止为9999-12-31的应税信息拆分为3段:

有效期起为2022-10-01,有效期止为2022-12-31,无减免税信息;

有效期起为2023-01-01,有效期止为2023-12-31,减免事项数量为1;

有效期起为2024-01-01,有效期止为9999-12-31,无减免税信息。

点击取消并返回原先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主页。

完成上述减免税税源维护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主页,如需更正往期申报的,可点击下方的“提交”进行更正申报。


三、更正往期申报

1.更正2023年一季度:

接续前步操作,完成税源减免税信息维护后,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维护主页点击“提交”,系统会根据该属期当前税源信息形成新的应税信息,汇总页面显示应纳税款、减免税款和应补税款。

纳税人核对减免税额无误后即可“提交申报”。(提示:此处的应补税额为申报表计算得出,并非此次更正申报真实仍需缴纳税额,提交申报后系统会与该属期原先已入库的已缴税额进行轧抵计算并生成多缴。)

2.更正2023年度其他属期:

纳税人可继续重复上述两个步骤,完成剩余2023年2季度、3季度和4季度的更正申报。

2023年2季度:

2023年3季度:

2023年4季度


四、申请减免税款退库

完成2023年度所有属期更正申报后,即可提交退库申请。

(1)操作路径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税管理—一站式退抵税(费)

(2)申请退库

在场景页面中选择“申报产生的多缴退税”

勾选并确认需要退库的多缴税款,填写“退税申请理由”后点击“下一步”,根据要求提交附报资料后提交退库申请即可。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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