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会昌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赖雷鸣涉嫌受贿一案,由会昌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会昌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会昌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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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赖雷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会昌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赖雷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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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赖雷鸣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中共会昌县委批准,会昌县纪委监委对会昌县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赖雷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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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赖雷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医疗耗材供货商等人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旅游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廉洁底线失守,以权谋私,无偿接受项目承接方服务;背弃职责操守,靠医吃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业务承揽、项目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赖雷鸣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会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会昌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赖雷鸣开除党籍处分;由会昌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赖雷鸣,男,汉族,1967年5月出生,江西会昌人,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会昌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等单位工作。
来源赣州检察、清廉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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