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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九江市卫生学校是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公办中等职业院校,隶属于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学校始建于1901年,2014年被评为江西省达标中等职业学校;2019年护理特色专业群被江西省教育厅列入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123工程”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立项单位。2021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设立九江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列入年度市重点工作项目,并纳入《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Ο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3年增设九江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已纳入江西省“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学校位于九江市经开区,总占地面积296980.48平方米,建筑面积191257.78平方米,满足4000人办学规模。建有主干校园网、多媒体、校园演播系统等现代化教学系统。目前,学校办学层次为中专和长学制一体化,全力打造以护理专业为核心,以药剂、医学检验技术、中医护理、康复技术和中医康复专业为强项的特色专业群体系,形成了“两个层次、六个专业”的办学基本格局。现有专任教师93人,全日制在校生3380余人。拥有省级护理专业1个、优势特色专业3个。目前拓展校外实习教学基地37个,学校长期与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九江学院附属医院、濂溪区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开展校企合作实习专业覆盖率达100%,实习专业对口率100%。
未来,学校将继续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为己任,着力打造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高地。
二、招聘需求与资格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0周岁及以下(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为报名结束之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及其他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时间
2024年8月17日上午8:00至8月27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可在九江市卫生学校微信公众号下载),连同相关个人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jswsxxrsk@163.com。
(三)资格审查(8月28日)
资格审核在笔试前进行,由人事科负责,纪检全程监督。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半年内免冠2寸彩色照片(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笔试(8月30日上午)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8月30日下午)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按拟聘用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阶段。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形成的面试资格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入面试环节的人数未达到1:2比例时,经上报市卫健委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1.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采取试讲授课方式进行(综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内容为所报职位的专业课程内容,每位考生10分钟试讲,结构化面试内容为个人综合素质测试。
2.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体检(8月31日-9月1日)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若体检合格人员与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体检合格后须提供解除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的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考生自行到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事业单位招考体检。
(七)政审(9月5日)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对考生基本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等情况进行审查。考生需提供个人档案,及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八)公示(政审结束后)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政审结果,对入闱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公示未通过或放弃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经校党组织会研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个人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2.录用人员与九江市卫生学校直接签订劳动合同。3.录用人员在原单位的离职手续由本人负责办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离职手续的,不予录用。
对有下列违纪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面试等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四)招聘工作人员有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五)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六)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七)违反其他相关政策规定的。
五、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联系人:王老师、涂老师
联系电话:18702535201、18270227062、0792-8171801
电子邮箱:jjswsxxrsk@163.com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九江市卫生学校
附件:
九江市卫生学校
2024年7月27日
微信公众号
九江市卫健委
官方网站
九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