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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平塘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人员配备、业务培训、机制建设,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法治平塘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聚焦人员配备,促进队伍高质量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要求,采用司法局招聘、司法所管理、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使用的“局聘所管委用”模式,严格落实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程序。截至目前,全县共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13名,确保全县16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均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3名以上,11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均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131个村(居)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98人,覆盖率达74.8%。
聚焦业务培训,促进能力高质量提升。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精准培训”机制,围绕法律知识、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多种主题,邀请法官、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以集中授课、研讨交流、现场实践等形式进行教育培训。同时,结合专职人民调解员业务能力水平,通过“老带新”“传帮带”等模式,让专职人民调解员互帮互助,从对方身上快速获取“新知识”,学到“真功夫”,掌握“硬本领”,练就“基本功”,推动专职人民调解员政治素养、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实现质的提升。
聚焦机制建设,促进工作高质量完成。积极探索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的新方式、新方法,围绕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岗位职责、工作原则和制度、考核管理、档案管理等要求,制定科学规范、权责统一的绩效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强化人民调解工作责任落实,确保专职人民调解员管得好、起作用。同时,用好用活《平塘县矛盾纠纷调处奖励办法(试行)》,根据调解案件的数量、质量、效果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对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正向激励,切实有效增强人民调解员的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效。
通讯员丨刘江林 王秋力
编辑:陆恩凤 石明钢丨责编:韦乐乐
校审:简定娟 罗再祥丨审核:吴贵梅丨监审:孟景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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