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自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新车发票开具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
补贴申请提交时间至2025年1月12日24时,逾期不再受理新的补贴申请。需更改补正申请资料的,于2025年1月20日24时完成提交,逾期未提交补正相关申请信息的,视为放弃申请。
7月25日至12月31日间江苏牌照旧车交易至外省且完成转让登记,并在江苏省内购买新车的,可以申请置换更新补贴。
个人消费者按要求报废个人名下非营运乘用车,并在江苏省内购买新车的,可以按《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操作指南》相关标准申请补贴。
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时间需符合下列条件:①2011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燃料种类为汽油的燃油乘用车;②2013年7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③2018年5月1日后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
报废车辆需于2024年7月25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由江苏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含交车日期)、《机动车注销证明》需于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新购车辆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于或等于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且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新车发票需在江苏省内开具,且开具日期为7月25日至12月31日间,不限制新车注册登记地。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2024年7月25日至2025年1月10日。
(一)申请人本人姓名和有效证件照片。
(二)申请人本人拥有的可正常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
(三)申请人本人持有的一类银行储蓄卡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四)新车发票开具地和新车销售企业名称。
(五)《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
(六)购买新车时获取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行驶证相关页面照片。
本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审核由申请人新车发票开具地所在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市商务局负责复审。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热线电话可登录江苏省2024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平台查询。
完成审核材料复审和专项核查后,将按相关标准发放补贴至申请人填写的银行账户中,补贴资金将于2025年2月10日前分批次发放完毕。
2024年江苏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