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假的!假的!南阳警方公布一批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政务   2024-11-14 10:53   河南  




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
一些人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
牟取非法利益
不惜通过自媒体短视频
等渠道蓄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
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社会秩序
也触犯了法律红线


南阳警方又整理出一批

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小伙伴们

通过这些真实的案例

要学会鉴别和抵制

形形色色的网络谣言

不要被它们蒙蔽

避免上当受骗

案例一

10月18日,网民李某甲为博眼球,在某短视频平台粉丝群内(群成员400余人)发布信息:“李某乙为其患有智力障碍的母亲盛饭视频发布后,民政局、教体局均受到责骂。”经查证,此言论系李某甲编造,并无事实依据。该不实信息被群内网民截图后,迅速在短视频平台扩散,引发公众的误解和广泛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针对李某甲的这一行为,10月2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二

10月19日,网民杨某某为吸引粉丝和流量,在关注到“李某乙”的相关视频后,通过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信息:“李某乙父亲因车祸去世,肇事司机至今未抓获,导致李某乙家庭陷入困难。”这一虚假信息迅速在网上传播,引发公众的广泛关注和热议,对李某乙的生活造成了困扰,同时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针对杨某某的这一行为,10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

10月22日,网民张某某为吸引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发布一则虚假信息,声称:“一名学生佩戴的价值60万的耳蜗助听器在宿舍丢失,导致孩子在无声的世界里崩溃中......”这一虚假信息迅速传播,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经调查,警方发现该事件实际发生在外省某县。通过与该县相关部门联系核实,证实该图文内容纯属谣言。


10月28日,针对张某某的这一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

10月17日,网民张某某为博眼球、蹭流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伪造的交通违法处理截图。该截图显示:“驾车摸副驾驶大腿被罚款200元并扣6分”,这一虚假信息迅速传播,误导了公众的认知,并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

针对张某某的这一行为,10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五

10月19日,网民李某某为吸引粉丝和流量,通过某智能软件编造一篇名为“南阳某宾馆半夜被塞小卡片”的虚假内容文章,并通过自己所持有的某平台账号发布,导致不明真相的公众产生误读,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针对李某某的这一行为,相关部门及时介入调查,责令其立即删除虚假文章,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图一时痛快编造虚假信息
在网络上传播可不是件小事
更加不能为了吸引眼球
博取流量故意编造传播网络谣言
轻则承担侵权责任
重则罚款拘留
甚至涉嫌犯罪!
个人需要对自己的网络行为负责
同时也要履行好维护网络安全的义务
坚持正确的网络安全观
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公安机关必将坚决依法打击


来源: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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