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不小办 为民大情怀

政务   2024-10-15 19:36   云南  

盐津公安

始终将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秉持“群众事无小事”原则

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全力提升人民幸福感、满意度!

20241013日,盐津县公安局查处2起诈骗案,为2位被骗摊贩各挽回损失90元。

2024101312时许,盐津县公安局盐井派出所接报警称:“有个男子拿100元找我买菜,我找零90元给他后,他钱没给我就跑了,请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现场了解,发现同在菜市场卖卤肉的王女士也被一陌生男子样的方式诈骗了90元。


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并迅速锁定嫌疑人,发现嫌疑人已潜逃至绥江,办案民警立即前往绥江开展抓捕工作。于2024101318时,在绥江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违法嫌疑人贾某某、杨某某抓获,2人对自己“以整换零”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贾某某、杨某某已被盐津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事后,办案民警将被骗现金返还给当事人。

办案民警提醒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差的特点,专挑农贸市场、集市上不会使用电子支付的老年人作案,使用“以整找零”的手段骗取财物。市民朋友们使用现金交易时,如果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务必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签发丨袁剑
审核丨袁珑
编辑丨沈晓莫、朱林
素材来源丨盐井派出所

盐津警方
公安信息发布、提供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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