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从8月起,“信丰之窗”重点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内容进行专题报道,集中反映今年以来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1217”总体思路纵深推进,县域民生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人民幸福指数得到全面提升。今天推出“弱有所扶”篇。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扶弱济困是中华民族代代相传的美德,实现“弱有所扶”,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兜住民生底线。近年来,信丰县坚持将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列为重点任务,全力以赴办好民生实事,不断增进社会福利民生福祉,为困难群众送上看得见的实惠,全面织密“弱有所扶”民生保障网,让困难群众生活更好、底气更足,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可持续。
一、织密帮扶网络,打好纾困解难“暖心牌”
(一)持续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为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发放2024年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其中低保重残对象5277人(城镇对象214人、农村对象5063人)、特困对象1463人(集中对象444人、分散对象1019人)。今年1-10月,共发放农村低保金13247.55万元、城市低保金508.03万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1430.27万元、护理费407.5万元;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817人,共发放救助金57.16万元;支出型临时救助及特别救助23人,共发放救助金8.63万元。
(二)落实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政策。优化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措施,按照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以及照护护理补贴标准,落实兜底保障对象提标提补政策,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相较2012年,2024年农村低保标准整体提高545元(从170元/人/月提高到715元/人/月);城市低保标准整体提高585元(从350元/人/月提高到935元/人/月)。
(三)加强困难人员医疗保障。截至2024年9月30日,我县困难群体共计97701人次享受三重保障待遇,医疗总费用18403.3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11854.08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023.21万元,医疗救助报销2995.12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91.68%。
(四)积极做好受灾困难人员救助。全力做好受灾群众救灾救助工作,常态化开展进村入户政策宣传,逐村逐户进行核查,摸清救助底数,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2024年以来,累计发放冬春救助资金9171户34573人共计473.3516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县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五)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充分发挥信丰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无偿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为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咨询21788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15件。
二、扩大帮扶队伍,夯实基层救助力量
(一)构建社会救助大格局。秉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先行先试、统筹兼顾”原则,加快构建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在近三年全省城镇困难群众解困脱困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获得优秀名次。
(二)建强基层社会救助队伍。积极创新工作举措,连续两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不足问题,为17个乡镇(含城市社区)配备35名专职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全县312个村(居、社区)均设有民政协理员,有效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队伍,丰富基层民政工作体系。对乡镇、村(居、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及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专员开展集中培训3场,共培训865人次,社会救助工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县委、县政府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提升县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为全县人民创造更美好、更幸福的生活!
来源:县民政局、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残联、市医疗保障局信丰分局
编辑:朱萍
一审一校:刘斌
二审二校:谢应苏
三审三校:王鹏
总监制:刘巧玲
声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许可转载标注来源,否则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