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
因驾驶门槛低
经济实惠等特点
深受广大中老年人的青睐
成为路上的“常客”
但这类车辆的存在
安全性能差、安全隐患大等问题
上路行驶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三轮、四轮载客低速电动车(以下简称“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公安厅交管局统一部署,自11月18日起集中开展低速电动车治理工作。
01
全面摸查 源头管控
同时,掌握辖区内低速电动车销售、改装、回收等基本情况,并要求销售方不得以无需驾驶证、无需挂牌等噱头,诱导老年朋友购买非法非标车辆,共同守护安全和谐道路交通环境。
02
集中整治 严管严查
03
多措并举 宣传引导
为全面加强非标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俗称老年代步车)综合治理,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统一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标三四轮低速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低速电动三、四轮车的安全隐患
低速电动车主要指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电动机动车(包括老年代步车等)。
由于低速电动车安全性能及防护性能低,其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低速电动车驾驶人以老年人居多,多数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无证驾驶居多,占用超车道“龟速前进”、 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屡屡“上演”,事故频发,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埋下了很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此类车辆不能申领号牌,不能购买交强险及其他机动车商业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相应保障。
交警温馨提醒
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低速电动三、四轮车!
来源:信丰交警
编辑:朱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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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二校:谢应苏
三审三校:王鹏
总监制:刘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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